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
HJ/T52—1999
(eqv ISO5667/6:1990)
水质河流采样技术指导
Water quality-Guidance on sampling techniques of rivers
1999-08-18发布
2000-01-01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5667-6:1990?水质采样第六局部:河流和溪流采样指导?。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了。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是水质采样标准第五局部。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确立了评价河流水质的物理、化学和微生物特性时的采样方案设计、采样技术、样品的保存和管理的根本原那么。本标准不适用于入海河口区,对于运河和其它水流不畅的内陆水体可酌情使用。
沉积物和生物群的检验需用专门的采样方法,不包括在本标准之内。
选择采样方法时,首先要明确采样目的。河流的采样目的,通常有以下几种:
(1)评价河流水质;
(2)确定河水能否用于饮用水源;
(3)确定河水能否用于农用水,如喷灌和畜禽用水等;
(4)确定河水维持和开展渔业的适宜性;
(5)确定河水对娱乐用途的适应性,如水上运动和游泳等;
(6)研究污水排放或偶然泄漏对承纳水体产生的影响;
(7)评价土地的利用对河流水质造成的影响;
(8)评价河底沉积物中污染物的积累和释放对水生生物和沉积物的影响;
(9)研究抽水、河水调节与河水输送对河水的理化性质和水生生物的影响;
(10)研究河流上拦河堰(坝)的设置与撤除等构筑工程对水质的影响。
2引用标准
以下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以下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997—1991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GB12998—1991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GB12999—1991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GB/T14581—1993水质湖泊和水库采样技术指导
GB6816—1986水质词汇第一局部和第二局部
ISO555—1:1973明渠中液流的测量稳流测量的稀释法第一局部恒流注射法
ISO555—2:1987明渠中液流的测量稳流测量的稀释法第二局部积分法
ISO555—3:1982明渠中液流的测量稳流测量的稀释法第三局部恒流注射法和放射示踪剂积分法
ISO748:1979明渠中液流的测量速度面积法
IS01070:1973明渠中液流的测量斜速面积法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以下定义:
:沿着限定河槽连续、或间歇地流入洋、海、湖、内陆洼地、沼泽或其它水道的天然水体。
:为检验各种规定的水质特性,从水体中采集具有代表性水样的过程。
:所采样品能代表采样地点的水质特性。
:采样过程中不需人介入,通过仪器设备能按预先编制的程序进行间歇或连续地采样。
:流动水的采样技术。采样时,水流进入采样头的采样嘴的流速等于紧临采样头的水流速度。
:采样过程中,获得被测物不同浓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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