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简要说明内容期限审查指南页码法或细则参见序号 1优先权副本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自申请之日起 3个月内提交原申请的副本,否则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3个月 30法 30 2公布发明专利初审合格后,自申请之日起满 18个即行公布 18个月法 34 3实审请求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 3年内可提出实审请求,否则视为撤回 3年法 35 4复审请求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 3个月内请求复审 3个月 14 367 法 41 5起诉复审决定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3个月内向法院起诉 3个月 14 374 法 41 6专利权期限发明 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0年,自申请日起算, 但生效日自公告之日起算 20年 10年法 42 7 起诉无效宣告决定对无效宣告决定不服的,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3个月内向法院起诉 3个月法 46 8强制许可专利权人自授权之日起满 3年,且自申请日起满 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国知局可强制许可他人实施 3年 4年法 48 9 起诉强制许可及其使用费专利权人对强制许可决定不服的,或者双方对强制许可使用费不服的,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3个月内向法院起诉 3个月法 58序号 29 10 起诉地方局的处理当事人对管理专利的部门作出的停止侵权行为的处理不服的,自收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 15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向法院起诉 15日法 60 11诉前停止侵权法院自接受诉前停止侵权请求之时起,在 48小时内作出裁定(可延长 48小时), 申请人自法院采取措施之日起 15日内不起诉的,法院解除措施 48小时 15日法 66 12诉前证据保全法院自接受诉前证据保全请求之时起,在 48小时内作出裁定。申请人自法院采取措施之日起 15日内不起诉的, 法院解除措施 48小时 15日法 67 13侵权诉讼时效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是 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该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 2年法 68 14 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在发明专利公布之后授权之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使用费的,专利权人可以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是 2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该得知他人使用专利之日起计算, 但授权前得知的,自授权之日起计算。 2年法 68 15邮寄收文日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 15日,推定为当事人收文日 15日细则 4 16公告送达日自公告之日起满 1个月,视为已送达 1个月 466 细则 4 17 恢复权力:不可抗拒事由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延误期限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 2年内,可以请求恢复权力 2个月 2年 473 细则 6 18 恢复权力: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期限的,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2 个月内恢复 2个月细则 6 19保密审查自递交保密审查请求之日起 4个月内未收到《保密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者 6个月未收到《保密审查决定》的,可自行向外国宴请专利 4个月 6个月 463 法 20 细则 9 20职务发明退休、离职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 1年内作出的与原单位工作相关的发明,属职务发明 1年细则 12 21许可备案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自生效之日起 3个月内备案 3个月细则 14 22提交保藏证明在申请时或者自申请日起 4个月内提交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交保藏 4个月 25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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