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4]第002号
■通知□通报□纪要□报告□计划
表号:
生效日期:
2014-2-20
编号:201-002
会签人签字
为规范营销差旅与报销费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销售公司差旅等费用(长途交通费、市内交通费、电话费、出差食宿费、业务招待费)的管理。
一、费用标准:
序号
岗位
电话费
(元/月)
长途交通费
(元/天)
市内交通费、食宿
(元/天)
1
营销公司经理(主持工作副经理)
随固定手机发放200元,超出自理
轮船二等舱、或火车硬卧、汽车费据实报销。特殊情况坐飞机经济舱需总经理批准
包干。省会、特区及以上城市160元/天;地级市140元/天;县级城市及以下120元/天
2
营销公司副经理
随固定手机发放200元,超出自理
轮船二等舱、或火车硬卧、汽车费据实报销。特殊情况坐飞机经济舱需总经理批准
包干。省会、特区及以上城市140元/天;地级市120元/天;县级城市及以下100元/天
3
区域经理
随固定手机发放100元,超出自理
轮船二等舱、或火车硬卧、汽车费据实报销。特殊情况坐飞机经济舱需总经理批准
包干。省会、特区及以上城市140元/天;地级市120元/天;县级城市及以下100元/天
特此通知!
批示:
批准
审核
拟文
营销公司
主送:总经理
抄报:综合部
存档:营销公司
批准时间:2014年2月20日发放时间:2014年2月20日
差旅等费用开支标准及管理要求
1、长途交通费:
指从差旅出发地到目的地之间所发生的长途交通费,包括机打火车票、长途汽车票,超出上限部分自理。
序号
市场
人员
区域
长途交通费上限
1
成都
张明均
成都
200
2
川南
胡海洋
宜宾、内江、自贡、泸州、资阳、
400
3
川东、川北
谭勇全
遂宁、南充、德阳、绵阳、广安、达州、广元
600
4
川西
许杨
眉山、乐山、雅安、西昌、攀枝花、阿坝、凉山
500
5
重庆、贵州
雷君仕
重庆
800
要求:所有人员长途限硬卧、动车二等座及以下标准。超出部分自行承担(因业务紧急需要超出规格甚至乘坐飞机,经总经理审批除外)。
2、市内交通费:
指在差旅出发地或目的地所发生的市内短途交通费,含出租车、地铁、公交车等。
要求:营销人员应合理安排拜访时间,尽量乘坐地铁或公交车,非紧急情况避免打车。在额度范围内,实报实销,如果超出范围,自行承担多余费用。
3、食宿费:
营销人员到出差目的地所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等补贴。
要求:①贴票部分:住宿费,必须要有出差当地的住宿发票,不提供住宿发票的,不予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补贴。无需贴票部分:伙食补贴不需发票。住宿费和伙食补贴在额度内控制,不足额度的,按实际支出(实际提供住宿发票金额+伙食补贴)报销,超出额度的自理。
②出差天数遵循算头不算尾的原则(例如:1号出发3号回,算2天)。
③在火车上过夜的不享受住宿补助,可享受50元/天的餐补。
④出差当天往返的,伙食补贴减半(驻地城市不算出差)。
职务级别
伙食补助费元/天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董事长、总经理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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