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尚城国际购物中心交楼标准确定事宜
尊敬的公司领导:
经过长期筹备,尚城国际购物中心将在2008年11月29日开盘,对外公开销售,但是项目交楼标准至今仍未确定,提请领导在2008年11月26日18:00前完成交楼标准制定,以便项目的正常销售.
尚城国际购物中心销售部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
交楼标准
一、合同约定内容
1.外墙:
2.内墙:
3.天花:
4.地面:
5.门窗:
6.电梯:
(1)产地
(2)品牌
(3)型号
(4)其他
10.其他:
空调:
供水:
供电:
电话系统:
电视系统:
集中抄表:
附件:合同补充协议
人防及地下室建设成本未纳入销售价格范围,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归出卖人所有。
二、税、费交纳
1、以下税、费交纳时间自出卖人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办理,如买受人不及时交纳,买受人应按房价款的日万分之五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①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津法规、文件的规定,税、费应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的该套商业房的印花税费、维修基金等;②买受人应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自行交纳的、不包含在买受人所购商业用房的价格;如电话宽带网开户费等。③工本费、抵押费所有涉及银行按揭贷款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出卖人无关。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契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自本公司开具体的正式发票(江苏省盐城市不动产销售通用发票)之日起三天内到我司营销中心财务部门申报契税(开发商代契税管理部门征收【】),逾期按政府的规定承担滞纳金与出卖人无关。
三、按照合同第六条的规定,买受人选择按揭贷款付款方式,买受人已详细了解办理按揭贷款的有关规定及需由买受人递交的所有材料清单,同时承担办理贷款所要收取的保险费、抵押费等。
为了尽快办结按揭贷款,用于归还出卖人楼款,买受人特做出承诺如下:
1. 买受人按揭贷款的款项须在本合同签订完毕后一个月内款项全部到位;否则按本合同的“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处理。
2. 买受人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七日内将办理按揭贷款所需的材料送达交给出卖人,每逾期一天,‰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3. 买受人同意于出卖人发出签约通知之日起三天内,携配偶及其有关证件到出卖人指定地点签署借款合同,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若因证件不齐全或无效,或因买受人未及时交纳按揭贷款有关费用(如保险费等),而导致不能签署有关贷款文件的,买受人承担未交齐贷款材料的违约责任。
4. 出卖人协助买受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若由于买受人自身方面原因导致银行不批准按揭贷款,买受人同意更改付款方式,改为一次性付清余款;如买受人不同意更改付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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