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各店百货经理、:蒋总、吕区总、林区总、胡区总、各店店总 FM :百货专员姜茹张华晨赵渊姜桂珍柯勤 DT : 2007/6/20 SUB: 关于小家电演示台操作规范事宜小家电演示台是让顾客直接接触、试用商品的第一平台;是提升业绩的有效手段, 但通过实际访店检查及巡店照片来看, 许多门店对之缺乏统一的管理和规范约束。现营运部特制定小家电演示台操作规范: 润沪营 SP ( 07 )发第 039 号(1) 营业中演示商品、演示用原物料需整齐放置于演示台上(原物料及盛放器皿必须新鲜、干净,以便顾客放心试吃) 。同时价格表示应清晰可见,不得出现虚假价格,误导消费。(2) 演示用水桶、垃圾桶应放置于演示台内, 不得裸放在过道上。同时演示台内必须准备两快抹布(一块用于擦拭桌面一块用于擦拭地面), 做到随时保持演示区域整洁干净。以上事宜请各店立即参照执行, 谢谢配合。如有疑问请致电营运部 570/571 分机,或百货专员姜茹 ********** 百货助专鲁宇峰 ********** ( 3) 所有用无固定电源线的演示台应由维修人员统一制作压线槽。且压线槽必须为不锈钢或铝制材料,以避免因手推车碾压而造成意外事故。( 4) 营业结束后需有相关导购做好清洁工作:演示商品清洁后置于演示台中间;盛放原物料的器皿清洗后置于商品旁; 所有瓜果、蔬菜类原物料必须丢弃避免隔天变质;演示台桌面及地面处理干净( 不得有水渍), 由当班课长或带班员工检查后方可下班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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