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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小学将施行新学籍管理办法
今年秋季新学期,全者从北京市教委获悉,北京市6月10日起将施行新的《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体质健康情况等都将写入学籍档案。据教育部有关负责人称,学生网上信息采集系统将向学前阶段拓展。
学籍
每人一号全国
今年教育部建立全国统一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避免“一人多籍”、“人籍分离”“有人无籍”等问题。今后每个学生都将获得一个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的学籍号,学籍号在全国范围内都将具有性,也就是“一人一号”、“籍随人走”、“终身不变”。的学籍号将把学生不同教育阶段的学习经历和学籍档案关联起来。
编码
三种号码都是19位
北京市新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应当在新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生成学籍号。
全国正式学籍号的编码规则是:G+身份证号(有身份证号的学生)、J+按身份证号编码规则生成的数字(6位学校所在地区划码+8位出生日期+3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没有身份证号的学生);全国临时学籍号的编码规则是:L+按身份证号编码规则生成的数字(6位学校所在地区划码+8位出生日期+4位随机码),都是19位。教育部已为进入中央系统的学生配发了正式学籍号或临时学籍号。
规范
四种情况不能转学
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的规范,将使学生的流动轨迹清晰明了。新的学籍管理办法对各种转学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学生在寒、暑假放假前一周或开学后一周内提出申请。转学手续办理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其中,三种情况可以申请市内转学:一是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市内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二是学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在市内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三是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非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入到本市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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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四类情况不予办理转学手续,包括:中小学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许强迫学生转学;学生在受处分期间;其他无正当理由的。此外,本市普通高中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确有特殊原因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可在教学水平相当的同类学校之间申请转学。
据悉,全国学籍系统的运行,没有改变现有中小学管理权限,是否符合转学条件、是否可以转接学籍档案、转学后年级和班级分配等均由学生接收地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但原则是不能产生新的大班额和大校额问题。
教育部提醒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学生学籍全国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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