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标准化促进协会团体标准
《宜宾固态法露酒》
编制说明
标准起草工作组
二〇二一年十月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宜宾是中国白酒的核心产区,以传统固态法酿酒工艺生产的白酒异彩纷呈,并衍生了以固态法酿酒工艺生产的白酒为酒基的多风味并存的露酒。当下,宜宾固态法露酒已不可或缺地成为了宜宾酒业的重要组成,不同程度地满足了个性化和差异化的市场需求。为了多元化、高质量发展中国白酒产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知情权,进一步加强宜宾固态法露酒的生产管理,保障宜宾固态法露酒品质,宜宾市标准促进协会经过对《宜宾固态法露酒》团体标准公开征集、自愿申报及立项论证等程序,批准《宜宾固态法露酒》团体标准立项,标准立项的公告为宜标促发〔2021〕08号。
(二)编制单位
宜宾听花酒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学院、宜宾市标准化促进会、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市酒类协会、四川省宜宾市叙府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市长兴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国家酒检中心)、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宜宾市酒类食品产业促进局。
(三)制(修)订标准的必要性、目的和意义
1、必要性
宜宾是中国白酒的核心产区,以浓香型白酒为代表的各类白酒异彩纷呈,并衍生了以白酒为酒基多风味并存的露酒。当下,露酒
已不可或缺地成为了宜宾酒业重要组成,不同程度地满足个性化和差异化的市场需求,并且成为酒企增加收入的途径之一。
随着国家酒类相关标准的修订和完善,对露酒产品有了新的定位和定义,且目前尚未同步更新出台相应的露酒标准,致使以宜宾产区白酒为酒基的露酒无标可依。不利于宜宾露酒的规范化生产,也不利于宜宾露酒品牌效应的形成和知名度的提高。因此,迫切需要制定相应标准来规范宜宾露酒的生产,填补标准空白。
同时,如无此标准出台,将导致高品质的传统固态法白酒为酒基的高品质露酒,与风味存在较大差异的黄酒等发酵酒为酒基的露酒,以及与工艺存在较大差异的固液法(液态法)白酒为酒基的露酒共用同一标准的情况,无法突显以传统固态法白酒为酒基的露酒的风味特点与工艺优势,不利于露酒在风味和品质上的进一步突破,与鼓励露酒品质升级的大趋势相悖、与消费者消费升级的趋势相悖、与酒产业百花齐放的趋势相悖。
2、目的
为企业提供生产依据,规范宜宾固态法露酒的生产,拓宽宜宾酒产业产品线;同时为提高宜宾露酒的品质与档次,制造高端露酒,提升露酒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宜宾地区露酒生产持续健康地发展和酒企增收。
3、意义
《宜宾固态法露酒》团体标准发布后,酒企业能更好的开发高端的宜宾露酒,生产出符合标准的露酒产品,露酒的质量评价检测有标准可循,消费者的权益能得到保障,同时为露酒品牌发展建设
打下坚实基础。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多元化、高质量发展中国白酒,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知情权,急需制定相应的宜宾露酒产品团体标准,共同促进不同酒类百花齐放,创新发展。
(四)主要工作过程
2021年8月,宜宾市酒类协会向宜宾市标准化促进协会提出本标准的立项申请,并获批立项。
2021年8月, 宜宾听花酒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学院、宜宾市标准化促进会、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市酒类协会、四川省宜宾市叙府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市长兴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国家酒检中心)、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宜宾市酒类食品产业促进局等联合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明确共同研制团体标准等相关事宜,并对标准编制工作进行总体部署。
2021年8月-9月,起草工作组多次到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宜宾市酒类协会调研了解宜宾露酒的产业发展以及产品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产品标准情况。此后,起草工作组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与相关专家保持交流沟通,讨论标准名称、框架及相关内容,通过以上工作的准备,为标准内容的详实性、可行性奠定了基础。
2021年9月,起草工作组梳理分析收集的资料,结合调研情况,形成标准初稿,且针对存在的问题、多次召开内部会议,并邀请专家对标准的框架、技术内容进行详细讨论,尤其是对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的指标合理性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2021年10月,起草工作组与市卫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相关专家就标准初稿进行讨论。会上,经过讨论确定了检测指标,会后修改标准,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2021年10月,标准起草工作组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相关专家征求意见,且通过全台征求意见,充分收集反馈意见并对标准进行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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