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诗勿犯四平头
提出这一问题,首先要弄清“四平头”或“平头”的概念,但真要弄明白这一点却并非易事。因为不管如何搜检,却并未有人对其专门论述。所谓“四平头”或“平头”的说法,只是散见在古人评诗的零星笔墨中,没有人专门对它明确而严谨地进行文字定义。
四平头或平头的说法始于清代,是清代诗人、学者或诗评家、文学研究者常用的概念。对这一概念都认可使用且达成共识:作诗者尽量避免碍格,评诗时遇到一定指出。虽然这个概念在诗评中屡屡出现,但没有任何人为之下定义,成了圈内人人知,笔下人人无的东西。在有他们的评论在,我们选几个例句来分析一下,试试能否从中管窥端倪,解开谜团。
例一:
春昼雪如簁,清羸病起时。
迹深惊虎过,烟绝悯僧饥。
地冻萱芽短,林深鸟哢迟。
西窗斜日晚,呵手歛残棋。
——陆游《雪中二首之一》
纪昀评曰:“中四句平头。”(《瀛奎律髓汇评》)。
例二:
数里闻寒水,山家少四邻。
怪禽啼旷野,落日恐行人。
初月未终夕,边烽不过秦。
萧条桑柘处,烟火渐相亲。
——贾岛《暮过山村》
沈德潜评曰:“落日、初月,平头之病。”合前后两句,也是“四平头”。
例三:
孤城雨脚暮云平,不觉鱼龙自满庭。
讬命已甘同木偶,置身端亦似赢甁。
浮家却羡鸱夷子,弄月常忧太白星。
当日乘槎便仙去,故人应罪曲江灵。
——韩元吉《记建安大水》
纪昀评曰:“中四句平头,碍格。”
例四:
嗟君此别意何如,驻马衔杯问谪居。
巫峡啼猿数行泪,衡阳归雁几封书。
青枫江上秋帆远,白帝城边古木疏。
圣代即今多雨露,暂时分手莫踌躇。
——高适《送王李二少府贬潭峡》沈德潜指出:“连用四地名,究非律诗所宜。”(《唐诗别裁集》)。纪昀也评论说:“平列四地名,究为碍格,前人已议之”(《瀛奎律髓汇编》)。
上述四个例句,五律七律各两个,从中我们能够看出以下共同点:
第一,都指诗句的开头;
第二,起码两联四句(两平头为律诗格律要求,必须如此);
第三,都在节奏点上,五律可以是第一个字,也可以是第二个字,但七律如果不是双音节词,那一定是在第二个字上;
第四,都是名词,或者偏正式短语,或者省略主语的主谓结构短语,一般在句首作主语;还必须强调的是,上述所说的“平头”是清代的诗人学者借用了南朝“四声八病”里“平头”一词,但词义绝非指声律瑕疵,而专指遣词造句的毛病。准确地讲,是指律诗四联,特别是颔联、颈联四句开头第一个音步的字(词)都使用了名词,特别是工对名词,从而形成词性一致,意义重叠。从本质上看,属于诗病里“犯复”的一种,这应该是“四平头”或“平头”的含义。应该注意的是,例一中,五律开头第一个字(词)是名词主语,叠用四个犯四平头;例二中,开头第二个字(词)与前边一个字(词)构成偏正式短语作主语,也犯四平头。可见五律第一字或第二字都是评判是否犯四平头的标准。这是因为五律的基本音步节奏为“2-3”句法,开头的两个词,可以拆成“1-1-3”,第一和第二字都非常重要。七律则不然,它的基本音步为“4-3”,第一字的音韵和节奏意义不是特别重要。音步细分可拆为“2-2-3”,开头前两个字为一个音步,节奏和词语的重心在第二个字上,所以一般以第二个字作为标准来判断是否犯平头(见例三)。这从七律第一字都可平可仄上也能体现出第一个字并不重要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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