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警长制套改细则3篇.docxWord格式
2
20××警长制套改细则3篇
20××警长制套改细则1篇
担当领导职务的警察为警官,担负非领导职务的为警长及警员。非领导职务(警员职组)的:正处级调研员套改为一级警长,副处级调研员套改为二级警长,主任科员套改为三级警长,副主任科员按条件套改为三级警长、四级警长或一级警员,科员套改为一级警员、二级警员;办事员套改为二级警员、三级警员。领导职务(警官职组)的,依据原来的称谓保持不变,连续执行,这是基本套改模式,当然套改工作远非我说的这么简洁,这其中还涉及到任职年限、工作年限等诸多条件,进行综合评定。仅举一例加以说明(由于公安部先后下发《实施方案》和《套改方案》两份文件,文件在套改条件设定上前后并不全都,我们依据新规优于旧规的思路,仅对《套改方案》的实施条件进行介绍):
副主任科员符合下列条件,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分别套改为三级警长、四级警长或一级警员:
1、工作年限满25年且担当现职满3年的副主任科员,可套改为三级警长;
2、工作年限满10年且担当现职满3年的副主任科员,可套改为四级警长;
3、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副主任科员,套改为一级警员。
通过对比,《实施方案》中对副主任科员套改警长骸条件比《套改方案》,无论在工作年限还是任职年限上都宽松很多,具体差别在哪里,就不详述了。
Word格式
3
最终补充两点:一是《套改方案》第六条规定其次款规定:"本次职务套改完成后,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原则上在警员职务序列内沟通和晋升'。二是《套改方案》第六条规定第三款规定:"本方案规定的套改条件,仅适用于本次职务套改。警员职务序列人员管理的有关问题,另行规定'。
20××警长制套改细则2篇
1。公安部及其内设机构和地方公安机关及其内设综合管理机构的警官、警员职务称谓,依据《公务员法》及其实施方案执行。
2。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依据上下同步、分级负责的原则,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和派出所的公安民警组织实施职务套改,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1)警官职务依据所在机构名称套改称谓。其中,内设队建制执法勤务机构的警官职务称谓主要为:总队长、副总队长、支队长、副支队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监管所、车管所、派出所的警官职务称谓为:所长。副所长。上述机构中主管政治工作的警官职务称谓为:政治委员、政治训练员、政治指导员等。
(2)警员职务原则上依据下列标准进行套改:调研员套改为一级警长;副调研员套改为二级警长;主任科员套改为三级警长;副主任科员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不在处分期间的,套改为四级警长,其他套改为一级警员:①任现职满2年;②从事公安工作满10年;③荣立相当于三等功以上等次嘉奖;④累计三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科员套改为二级警员办事员套改为三级警员。
Word格式
4
(3)级别在24级以上、不在处分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科员,可套改为一级警员:①担当现职满10年,且最近10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②担当现职满3年、参与工作满30年,且最近3年公
20××警长制套改细则3篇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