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明确各岗位职责,使得保安管理能有章可循,避免因保安员工作失误而给工厂造成经济损
失。
2、范围:
适用于工厂各保安岗位及所有保安员。
3、参考文件:
《员工手册》及人事相关制度。
4、定义:
有效证件:是指工厂发放给员工的厂牌或无过时且有证明本人身份的身份证或暂住证、个
人技术证件等。
有效放行条:指部门负责人或日方工作人员签名、盖章认可的《携带物品出厂条》、《车辆出厂放行条》、《出差申请与人员出厂放行条》(放行条、出厂条之格式、项目皆为工厂统一标准制定)。
非上班时间:指除工厂规定的员工必须上班的时间外属于员工自己支配的时间。
非正当渠道:指没有经过部门负责人或日方管理者签名、盖章的放行条而私自将货物
拿、运载出厂的行为。
5、权责:
总务部负责本规定的释疑。
总务部对保安工作实施全权管理。
各部门主任级以上管理者及由董事长指定的日方工作人员(见《管理人员签名式样单》
附件一)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董事长负责对本制度的最终审批。
6、运作内容:
保安组织架构图及运作时间
总务部
保安组长
A岗 B岗 C岗
岗位名称及人员配置
岗:工厂前大门岗,队员 6 名,三班运作。
岗:员工宿舍门岗,队员 3 名,三班运作。
岗:日员宿舍门岗,队员 3 名,三班运作。
机动人员:组长 1 人,副组长 2 人分别负责带班运作。
岗位人员运作时间
厂区岗位(即 A、 B、 C岗),早班 8: 00—12: 30、14:30— 18:00;中班 12:30
—14:30、18:00— 24:00);夜班 0:00— 8: 00
每月 1 日、 11 日、 21 日转班,方式为早班转夜班,夜班转中班,中班转早班。
岗位职责
岗(工厂前门岗)职责。
监督本工厂员工进厂时是否正确佩戴厂证,厂证丢失初次可登记入厂但员工必须在
当天向人事课申办厂证,补办手续期间保安员要根据总务部通知期限内登记放行。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外出,应持有效《出差申请与人员出厂放行条》,否则不许外
出。当值保安员应登记清楚其出厂时间及回厂时间,以备查验。
节假日及非上入班时间,禁止任何非加班人员进入厂区。
凡工厂车辆及驻工厂的货运工厂车辆出厂,必须持有效《车辆出厂放行条》附件
二,值班保安员按放行条上内容进行验证、核实无误、登记于《车辆出入登记表》附件三上后方可放行,放行条留底上交。车辆载货出厂时,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管理者签字后方可放行。
员工携物出厂时必须持有经董事长指定的日方工作人员签名的《携带物品出厂条》
附件四,保安员应按照放行条所例内容认真检查。如不相符拒绝出厂并及时报保安组长处理。
凡来访人员必须在门口出示有效证件,值班保安员进行询问、并用电话通知受访单
位,经允许后,用《访客证》附件五换取其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放行进厂。访客完毕,客人应持《来访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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