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淡化的法律问题探析
商标淡化的法律问题探析
摘 要: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的代名词,起到了区分商品或者服务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附着在商标之上的价值逐渐突破了之前仅有的标识作用,更多的是体现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在市场份额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就驰名商标而言,商标淡化问题日益凸显。商标淡化突破了传统的商标混淆理论,将着眼点放在驰名商标所蕴含的商业价值不被他人所侵蚀和分享的层面上。本文将以老干妈商标侵权纠纷案为例分析商标淡化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并以此提出相应的对应完善策略
关键词:商标淡化;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
一、商标淡化的相关概念
(一)含义
商标淡化指未经权利人许可,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在其他不相同或不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从而减少、削弱该驰名商标的识别性和显著性,损害、玷污其商誉的行为。
(二)表现形式
1、弱化
弱化是指无权使用人将驰名商标使用在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上,破坏驰名商标的识别力和显着性,冲淡商标与商品之间的独特联系。例如,消费者一看到“COCA-COLA”就想到可口可乐。如果所有的饮料都使用“COCA-COLA”商标,对消费者来说,怎么能识别、选择满意的商品呢?
2、污损
污损是出于冒犯和污蔑的目的擅自使用他人的驰名商标,破坏驰名商标与其特定商品或服务相联系所唤起的人们的满意感。污损常常表现为在不洁或有伤风化的背景下使用驰名商标。例如“奔驰”商标是高质量、豪华汽车的象征。如果有人将抽水马桶命名为“奔驰”,显然,将豪华轿车和抽水马桶联系到一起显然不会使消费者开心。
3、退化
退化是指对商标的使用不当,使驰名商标成了商品的通用名称,彻底丧失识别性,不再具有区别功能的行为。退化无疑是淡化中最严重的一种,商标权人彻底失去了自己曾经拥有的商标。在历史上,Aspirin,Cellophane,Thermos都曾经是他人的注册商标,现在已退化为乙酰水杨酸、透明玻璃纸和保温瓶的通用名称。
二、商标淡化的不利影响——以老干妈商标侵权纠纷案为例
(一)案情简介
根据案情显示,贵州永红公司认为在制造、销售的牛肉棒商品时在之上标注“老干妈”字样的行为,其认为该行为并不是是商标使用的行为,因为贵州永红公司生产的牛肉棒除了涉案商品中标明的“老干妈”,还有“原味”、“麻辣”、“香辣”、“黑胡椒”等其他商品,其认为这只是一种口味的代名词,并不是以商标作为使用目的,不会对“老干妈”的商标权带来损害。贵阳老干妈公司辩称:贵州永红公司在其制造、销售的牛肉棒商品上标注“老干妈”字样属于商标性使用行为,其本质上属于对该驰名商标的淡化,是对其显著性的淡化,因此要求贵州永红公司立即停止侵犯贵阳老干妈公司驰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停止在其生产的牛肉棒上使用“老干妈”字样的行为,停止销售印有“老干妈”字样的牛肉棒以及采用任何方式损害其商标显著性的行为。
2017年5月16日,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就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贵州永红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做出判决,其围绕着驰名商标所有人是否可以可以请求跨类保护的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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