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公共行政问责与企业问责辨异.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8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8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8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公共行政问责与企业问责辨异
一、中国传统官吏考核制度的启迪
我载:“舜为尧司徒”即确定尧有司徒之职。在《尚书》中记载有:“禹作司空”、“平水土”。意思是作为司空的大禹,其职责就是治理水土。我国古代对官员的问责通常是通过考功即官吏考核来实现的。考核的方法是将官吏在一年中的能力、表现、功过由其上级整理出来,并向该部门全体其他官员通读和听取意见,由此议其优劣并集中送交吏部。我国古代官吏考核一般不能一家独断,还有校考与监考。另外,还规定了凡是参与校考、监考的人,此后如果发现考核有误,均与负责考核的人,同其功过。考核的内容分为“四善二十七最”和“勾检制”。比如,对于近侍官的考核标准就是:“献替可否,拾遗补缺”。即能不能向皇帝提出意见以及意见的水平、分量如何。再比如对司法官的考核标准就是:“推鞠得情,处断平允”。亦即能不能呈实调查清楚与执法公平问题。这类标准恰当、明白,具有可操作性。同时,每年一次的考核对于广大官吏来说既是鼓励又是监督。
及至清朝,对官员已经有了较为详备的考察制度,“考群吏之治,京官曰京察,外官曰大计”。①朝廷对官吏的考察分为肯定奖赏与否定惩罚两方面。对京官的肯定奖赏考核方法如下。京察分为三等:一等为称职;二等为勤职;三等为供职。对于如何确定等级,朝廷定有四格,第一格曰守,第二格曰才;第三格曰政;第四格曰年。第一格“守”的标准有三:有清、有谨、有平;第二格“才”标准有二:有长,有平;第三格“政”的标准是有平、有勤;第四格“年”的标准包括有青、有壮、有康。守清、才长、政勤、年或青或壮或健为称职,列为一等;守谨、才长、政平或政勤、才平、年或青或壮或健为勤职,列为二等。守谨、才平、政平,或者才长、政勤、守平为供职,列为三等。清朝对官吏的问责惩处以“六法”为规范标准。“凡入于六法者,则劾”。六法,一曰不谨,二曰疲软无为,三曰浮躁,四曰才力不及,五曰年老,六曰有疾。不谨者、疲软无为者革职,浮躁者降三级调用,才力不及者降二级调用,年老,有疾者休致。当然,清代也非常强调其他法律责任与绩效问责的的分界,“凡官,贪者、酷者则特参,不入于六法”。亦即,对于官吏触犯刑律的不法行为,不适用“六法”作为问责惩处的依据。
清代官吏肯定奖赏及问责惩戒考核制度之基本指导思想重在“有功、有为”,其与现代公共行政问责的评价标准有差异,但与现代企业的岗位绩效问责指导思想切合甚近。
二、公共行政问责与企业问责辨异
(一)公共行政行为被问责的基本标准变迁
1秩序行政理念下以“合法性”作为公共行政问责唯一尺度
行政是面向未来以目标为导向一系列的塑造活动,其呈现为管理、协调、自律、监督等各种制度化的组织形态与动态行为。基于国家公共权力及社会组织以及一般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身份差异,行政分为公共行政、社会行政、私行政三种类型。传统的公共行政以高权性、单方性、强制性为典型特征,传统公共行政行为正当与否判断之最高标准在于“合法性”。行政行为之“合法性”的内涵兼具“正当性”与“合法律性”两个技术标准,“正当性”是在政治学领域广泛使用的一个模糊的概念,但“正当性”也不是一个大而无当的名词,它至少与选民同意及符合社会规律两个变量正相关

公共行政问责与企业问责辨异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8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燕燕盛会
  • 文件大小23 KB
  • 时间2021-11-23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