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东舍坊 A 地块项目营销中心及样板房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 包 方: 山东财富纵横置业有限公司
承 包 方: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2013年 5月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山东财富纵横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济南东舍坊 A 地块项目营销中心及样板房室内精装修工程工程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工程内容:营销中心及 1-A、 2-B 户型样板房室内精装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东舍坊 A 地块项目营销中心及 1-A、2-B 户型样板房,面积约 580 平米,包括室内装修六面体上的所有装饰工程及土建、幕墙、铝合金门窗和安装等相关专业施工的配合。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2 年 5 月 25 日
竣工日期: 2012 年 7 月 25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60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并 符合当地政府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绿城 房产建设有限公
司相关规定 , 同时服从现场总包安全文明管理要求。
五、合同价款
暂定金额(大写):壹佰伍拾贰万贰仟元 (人民币)
¥: 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本合同专用条款
询标纪要
答疑纪要及补充招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
招标文件
投标书及其附件
联系单及有关纪要
本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施工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
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2 年 5月
合同订立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山东财富纵横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深证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本工程合同采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
(GF-99-0201),本合同 中通用条款内容同该示范文本 ,本合同中的通用条款部分略。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 ( 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发包人与承包人在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协议或文件; ( 4)中标通知书( 5)询标纪要;( 6)竞争性谈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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