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1 邀请招标书标书编号: 吉政采【 2010 】 054 号招标项目名称: 电子实验室设备、兼容机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一○年六月一日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2 受采购单位委托, 我中心采用邀请招标采购方式对电子实验室设备、兼容机等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 、本次招标分 A 包和 B 包,具体货物清单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一、二。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合格制造商或经销商(A 包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 50 万元人民币)。A、B 包投标人均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证(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标现场展示。以上资质均提供原件, 如未提供上述资质原件, 我中心将视为未响应标书处理。备注: 投标人如提供虚假证明或资质骗取中标的, 招标人将不予退回其所有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 、投标人投标文件须递交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人在报价时应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报总价和分项价, 不得出现可选择性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报价总金额到拾元为止, 拾元以下无效。 4、投标文件包括法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企业资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将视为未响应标书处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密封, 同时在密封处加贴封条, 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未按规定密封,我中心有权拒收。 5、投标人如对本招标文件中所列货物的技术要求、规格、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3 配置不明确应及时向我中心询问。B包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确保其功能和技术参数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否则, 视为未响应标书处理。投标报价包括货物运输、随配附件、税收及检测等一切费用,为最后结算发票价。 6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因投标文件有误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7、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是通过合法进货渠道获得, 中标人对由于产品质量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赔偿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8、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属于《江西省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品目的, 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江西省科技厅颁发的《自主创新产品证书》复印件,并经评委审核。在评审时 B 包对其投标价格给予 10% 幅度的价格扣除;A包对技术和价格项目按下列规则给予一定幅度加分:(1) 在价格评标项中, 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 8% 幅度的加分。(2 )在技术评标项中,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 8% 的加分。 9、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 标书工本费贰佰元均必须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 汇款人户名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名称,注明 2010-054 号投标保证金、标书工本费及所投包号) ,不接受现金存入方式缴纳的保证金及标书工本费。在 2010 年6月8日北京时间 16:30 前到达我中心帐户。对于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 我中心将视为不响应招标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4 文件而拒绝。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A 包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B 包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一年后无息退还。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吉安市吉州区农信联社营业部帐号: 171029101008714315 10、评标办法: 投标人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 A 包采用综合评标法(评分细则见附件三),B包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11 、付款方式: A 包设备交付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 1 个月后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75 %合同款, 一年后在十个工作日内付 20 %合同款, 五年后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5 %合同款; B 包货物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12 、投标截止时间: 2010 年6月9 日北京时间 15:00 整, 其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我中心有权拒收。开标时间: 2010 年6月9 日北京时间 15:00 整。开标地点: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桥西路 7 号十三楼开标大厅(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 )每包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5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4、交货时间: A 包合同签订后十天内供货; B 包合同签订后七天内供货。交货地点:A 包吉安市青原区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内; B 包吉安市吉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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