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碾压在混凝土施工规范 SL53-94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1 水工碾压在混凝土施工规范 SL 53-94 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目录1 总则 2 材料 3 配合比设计 4 施工 5 质量管理和评定附录 A 名词解释附加说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适用规范全文数据库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 SL53 — 94 的通知水建[ 1994 ] 95号为适应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的需要,我部委托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为主编单位,对《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暂行规定》 SDJS14-86 进行了修订。经审查, 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其名称与编号为《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 SL53 - 94, 自一九九四年七月一日起施行。《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暂行规定》 SDJS14-86 ;同时废止。各地在执行中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水利部建设司和主编单位。本规范由水利部建设司负责解释,水利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一九九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水工碾压在混凝土施工规范 SL53-94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3 1总则 本规范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岩基上Ⅰ、Ⅱ、Ⅲ级坝的碾压混凝土施工;其它碾压混凝土施工可参照执行。 碾压混凝土施工, 除应遵守本规范外,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SDJ 207-82 和现行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 施工前应通过现场碾压试验验证碾压混凝土配合比的适应性, 并确定其施工工艺参数。 根据碾压混凝土所处部位的工作条件, 碾压混凝土的性能应分别满足强度、抗渗性、耐久性等设计要求。 碾压混凝土施工中,应重视温度控制,并应做到优质、经济、安全。 2材料 凡符合国家标准的硅酸盐系列水泥均可用于碾压混凝土。 水泥品种及标号应与掺和料的品质、掺量一起经技术经济论证后确定。 碾压混凝土施工所用水泥宜定厂、定品种供应, 不宜在施工中途更换水泥厂家和水泥品种。 碾压混凝土施工前必须进行掺合料料源的调查研究和品质试验。 粉煤灰及火山灰质材料均可作为碾压混凝土的掺合料。应选用符合《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 GBJ146 一 90 质量指标的粉煤灰,不符合上述指标的粉煤灰应经试验论证。 人工骨料及天然骨料均可用于碾压混凝土, 如两者经济指标相差不大,宜优先选用人工骨料。 不得使用刚筛洗的骨料拌制碾压混凝土。细骨料在成品料场堆放时间应不少于 48h 。若细骨料含水率大于 6 %.应采取脱水措施。 细骨料的细度模数宜控制在 ~ 。使用人工砂时, 砂中石粉(d≤ 的颗粒) 含量以 8 %~ 17 %为宜, 超过 17 %应经试验论证; 使用天然砂时,可经试验论证后掺入适量惰性掺合料。 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以不大于 80mm 为宜, 使用最大粒径超过 80m m 的粗骨料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不宜采用间断级配。 . 10 碾压混凝土中应掺用外加剂,并必须进行外加剂对水泥和掺合料的适应性试验。 3 配合比设计 3. 碾压混凝土的配合比应满足工程设计的各项指标及施工厂艺要求。 配合比设计参数选定: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适用规范全文数据库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4 (1) 掺合料掺量: 掺合料的掺量应综合考虑水泥、掺合料和砂子品质等因素,并通过试验确定,宜取 30 %~ 65 %(掺合料掺量中应包括水泥中已掺的混合材数量) ,掺量超过 65% 时,应做专门试验论证。(2) 水胶比: 应根据设计提出的混凝土强度和耐久性要求确定水胶比,其值宜小于 。(3) 砂率: 应通过试验选取最佳砂率值。使用天然砂石料时, 三级配碾压混凝土砂率宜为 28 %~ 32 %,二级配宜为 32 %~ 37%; 使用人工砂石料时, 砂率应增加 3 %~ 6 %。(4 )单位用水量:单位用水量可根据施工要求的工作度( VC值)、骨料的种类及最大粒径、砂率等选定于三级配碾压混凝土,单位用水量宜为 80~ 115kg /m 3。 碾压混凝土拌和物的 VC 值,机口值宜在 5~ 15s 范围内选用。 大体积建筑物内部碾压混凝土的胶凝材料用量,不宜低于 130 kg/m 3 。其中水泥熟料不宜低于 45kg/m 3。 4施工 铺筑前准备 在主体工程碾压混凝土铺筑前, 应对砂石料生产系统. 混凝土制备系统, 运输、铺筑机具的数量、工况以及施工措施等进行检查, 确认符合有关技术文件要求后,方能开始施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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