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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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合作社活动行为 , 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 , 促进本合作社发展 ,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 由出资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 , 订立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成员地位平等 , 加入自愿 , 退出自由 , 利益共享 , 风险共担。 第三条本合作社由樊前进、杜银良等 2 人发起 , 于 2015 年 2 月 28 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第四条本章程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合作社的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合作社名称 :## 县三力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
第六条住所 :## 县赵屯镇万楼行政村
第三章 宗旨和服务范围
第七条本合作社设立的宗旨 : 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盈余返还。
第八条服务范围 : 新品种水果种植的技术培训、病虫害的防治与牲畜养殖等的生产管理、销售管理。
第四章合作社的设立方式
第九条合作社的设立方式 : 新建
第五章合作成员的权益和义务
第十条合作成员享受以下权利 :
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查阅合作成员大会会议记录 ;
了解合作社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
对本合作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
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
合作社终止后,依法分得合作社的剩余财产 ;
第十二条本合作社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对本合作社享有均等的表决权。 第
十三条合作成员实行以下义务 :
遵守本合作社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
积极参加本合作社的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合作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合
作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产品生产,覆行于本合作社签订的业务合
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
维护本合作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合作社成员共有财产 ; 不从事
损害本合作社成员利益的活动 ;
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
承担个人相应的经济责任 ; 承诺承担保证责任的成员,须覆行相应的承诺。 第
十四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
主动声明退出 ;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
死亡的 ;
被合作社除名的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 3 个月内提出继承申请,经理事会
讨论通过后办理加入手续,继承成员资格。
第十五条成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成员会议论通过予以除名 :
不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内部管理制度,不执行成员大会、理事会决议,不覆行成员义务的 ; 给本合作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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