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踏勘确认书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枣庄中汇住宅开发有限公司:
就枣庄中汇住宅开发有限公司所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转让一事,本公司(本人)已前往标的现场进行实地勘察。
经勘察,本公司(本人)确认如下:
一、本公司(本人)对本次标的实际转让范围和内容及相对应的情况已进行了核对并确认无误;对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瑕疵、地理位置以及周边环境等各种情况以及转让标的的地面附作物等各种特殊情况均已经充分了解。
二、本公司(本人)确认转让方已充分履行了告知义务。完全认可拟转让标的在各方面的状况,自愿接受拟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三、本公司(本人)确认:拟转让标的所有现状以本次实地勘察的结果为准。
意向受让方(踏勘人)(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
枣庄中汇住宅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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