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把医务人员执业准人关,严禁未取得两证(资格证、执业证)或未注册的医护人员及执业助理医师独立执业。
二、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诊疗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
三、积极参加医院“三基"培训和其它相关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术水平。
四、树立良好医德医风、牢记医务人员“五不准’’规定。
五、严格遵守我院住院病人诊疗质量全程控制标准和我院门诊工作管理规定,坚持专科专治。
六、尊重病人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努力做好医患沟通。
七、切实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认真执行麻醉、精神药品的相关管理规定。
八、各科加强对进修、实习人员的管理,严禁以任何理由让进修实习人员独立执业。
九、各科加强工作纪律管理,严禁上班时间搞工作以外的活动或请它科人员代班搞活动。
十、坚持首诊负责制,严禁任何形式的推诿病人。
十一、严格执行我院临床输血管理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置输血不良反应,确保病人用血安全。
十二、发生或发现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必须按本院相关程序逐级报告。
十三、医院每月对全院医疗服务安全工作进行分析讲评,对医疗缺陷提出整改措施。
十四、医院对各科医疗缺陷将按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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