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培训
基础概念
麻醉药品: 系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靠性, 停药会产生戒断症状能成瘾癖 药品。
精神药品: 系指用于中枢神经系统, 能使之兴奋或抑制, 连续使用可产生精神依靠性 药品。
卫生部公布《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标准》, 本指导标准包含诊疗急性疼痛、慢性疼痛、癌性疼痛时应遵照 标准, 不包含临床麻醉 用药标准。
一、疼痛诊疗 基础标准
规范 疼痛处理(Good Pain Management , GPM)是现在提倡 镇痛诊疗新观念, 只有规范化才能有效提升疼痛 诊疗水平, 降低疼痛诊疗过程中可能出现 并发症。
(二)疼痛 诊疗与评定:
(三)制订诊疗计划和目标:
(四)采取有效 综合诊疗:
(五)药品诊疗 基础标准:
1. 选择合适 药品和剂量。应按WHO三阶梯诊疗方案 标准使用镇痛药。
2. 选择给药路径。应以无创给药为首选路径。
3. 制订合适 给药时间。
4. 调整药品剂量。
5. 镇痛药品 不良反应及处理。
6. 辅助用药。
WHO推荐三阶梯用药标准
依据WHO癌痛三阶梯诊疗指南,癌症疼痛诊疗有五项基础标准 :
(一)首选无创路径给药:如口服,芬太尼透皮贴剂,直肠栓剂,输液泵连续皮下输注等。可依患者不一样病情和不一样需求给予选择。
(二)按阶梯给药:指镇痛药品 选择应依疼痛程度,由轻到重选择不一样强度 镇痛药品。
轻度疼痛:首选第一阶梯非甾体类抗炎药,以阿司匹林为代表;
中度疼痛:选弱阿片类药品,以可待因为代表,可适用非甾体类抗炎药;
重度疼痛:选强阿片类药品,以吗啡为代表,同时适用非甾体类抗炎药。两类药适用可增加阿片药品 止痛效果,降低阿片类药品 用量。
三阶梯用药 同时,可依病情选择三环类抗抑郁药或抗惊厥类药等辅助用药。
(三)按时用药:是指止痛药品应有规律地按要求时间给予,不是等患者要求时给予。使用止痛药,必需先测定能控制患者疼痛 剂量,下一次用药应在前一次药效消失前给药。患者出现突发剧痛时,可按需给予止痛药控制。
(四)个体化给药:阿片类药无理想标准用药剂量,存在显著个体差异,能使疼痛得到缓解 剂量即是正确 剂量。选择阿片类药品,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步增加剂量直到缓解疼痛又无显著不良反应 用药剂量,即为个体化给药。
(五)注意具体细节:对使用止痛药 患者,应注意监护,亲密观察疼痛缓解程度和身体反应,立刻采取必需方法,降低药品 不良反应,提升镇痛诊疗效果。
三、镇痛诊疗中医师 权力和责任
(一)采取强阿片类药品诊疗时, 执业医师应慎重选择对疼痛患者有效 用药处方, 并进行药品剂量和诊疗方案 调整。
(二)医师必需充足了解病情, 与患者建立长久 医疗关系。使用强阿片类药品之前, 患者与医师必需对诊疗方案和预期效果达成共识, 强调功效改善并达成充足缓解疼痛 目 。
(三)开始阿片类药品诊疗后, 患者应最少每七天就诊1次, 方便调整处方。当诊疗情况稳定后, 可降低就诊次数。经治医师要定时随访患者, 每次随访都要评定和统计镇痛效果、镇痛改善情况, 用药及伴随用药和副反应。
(四)强阿片类药品用于慢性非癌性疼痛诊疗, 如疼痛已缓解, 应尽早转入二阶梯用药, 强阿片类药品连续使用时间暂定不超出8周。
(五)对癌症患者使用麻醉药品, 在用药剂量和次数上应放宽。但使用管理应严格。
因为吗啡 耐受性特点, 所以, 晚期癌症长久使用阿片类镇痛药(如吗啡), 无极量限制, 即应依据个体对吗啡等阿片类镇痛药 耐受程度决定用药剂量, 但应严密注意监控不良反应。注射剂处方1次不超出3日用量, 控(缓)释制剂处方1次不超出15日剂量, 其她剂型 麻醉药品处方1次不超出7日用量。
(六)住院或非住院患者因病情需要使用控(缓)释制剂, 可同时使用麻醉药品, 以缓解病人 剧痛。癌症病人慢性疼痛不提倡使用度冷丁。盐酸二氢埃托啡片只限二级以上医院使用, 只能用于住院病人。
常见非吗啡类镇痛药
针剂:
1、硫酸四氢帕马丁(痛快)2ml/支
2、硫酸奈福泮 20mg/支
3、氯诺昔康 8mg/支
4、氢溴酸高乌甲素 4mg/支 中度疼痛
5、曲马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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