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文件书写制度
1、护理文书须用蓝(黑)墨水书写。内容要求完整、真实, 统计立刻, 书写整齐, 字迹清楚, 逻辑性强, 语句简练, 层次分明, 关键突出, 术语确切, 标点正确, 字体不超出格线, 不得涂抹剪贴。
2、各项统计必需有完整日期, 按“年、月、日”次序填写, 如 -l-20, 并应加注时间, 采取二十四小时制。
3、护理文书书写出现错字时, 应用双横线画在错字上, 进行修改并署名。如未立刻发觉, 错字旁无处写正确 字时, 可引到空白处写。
4、多种表格栏内必需逐项认真填写, 每张统计纸均须完整填写楣栏(病人姓名、住院号、科别、床号)及页码。
5、简化字、异体字按《新华字典》为准, 不得自行杜撰, 消亡错别字。
6、药品试验结果统计在医嘱单对应栏内, 用篮笔填写“阴性”, 用红笔填写“阳性”。凡药品过敏者应在护理病历等表格中标明。
7、一切医学计量单位均根据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书写。
8、书写各项统计结束时须签全名, 不得潦草, 方便她人识别。如有带教学生, 应以分式署名: 老师/学生。
9、护理文件包含: 体温单、医嘱单、护理统计单、出入量统计、病房交班汇报、护理病历等。
10、多种统计单具体书写要求根据湖北省《病历书写规范》实施。
11、护理文书纳入病案资料一并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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