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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返修管理制度
1 、厂内返修定义:维修班组确认完工但未交付顾客前的,对工 单确定维修部位进行的第二次或更多次施工处理。
2、 厂内返修的判定:由质检或总质检判定。
3、 厂内返修的处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处罚分为 A、B C 三类。
A类 属非技术难度,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不足,应开 厂内返修单,在厂内返修公告栏内公告。
B类 属工作责任不足、服务意识不强,会导致维修质量、维修 时间、维修费用过高而引起 CS下降,应开厂内返修单,并对该班组 罚款每次30元。
C类 属团队意识不强、诚信度不够、影响面较大,应开具厂内 返修单,并罚款每次50兀。
4、 处罚承担比例:
(1) 班组长+操作者=20%+80%
(2) 当班组长与操作者同属一人时承担 100嘛任。
5、 返修通报:内/外返修由总质检及时通报。内部返修当日通报, 外部返修在返修完工后通报。
6、 返修汇总分析:由总质检和车间主任根据每月返修记录档案 进行返修原因分析,并且有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和实施改进措施, 保 证维修质量持续和稳步提高。
A类
(1)车辆维修时未安装三件套(前台未使用的由前台负责)
(2) 修理工具、抹布等杂物遗留在车内。
(3) 修理时,需移开车主物品的,完工后未作还原。
(4) 班组未自检,工单、报修呈批书等单据,未按规定签名。
(5) 油水液面未按规定加注。
(6) 电池头松动,清洁不干净。
(7) 保养后或更换四门后,四门润滑不良。
(8) 非修理音响、空调的,在施工中使用音响、空调。
(9) 修理后,内饰、座位、方向盘、变速杆、钥匙、各类油尺 拉手、门拉手等部门有油污并未处理。
(10) 保养或换“ 5油3水”后,有油迹水渍沾污车辆部件上未 作清理,转向限位胶未打黄油,车内功能开关不良,而未作书面提醒。
(11) 更换破碎的玻璃后,碎玻璃未清除干净。
(12) 抛光打腊后,未作有效清洁,腊粉飞溅到其它部位,打腊 后,雨刮及大灯喷水嘴不导通。
(13) 烤漆时,油漆飞溅到其它未作业部门,且未作有效清理。 烤漆漆施工后,抛光不全,部门位置效果明显不良。
B类
(1) 少报、少做维修项目和漏装零部件;漏报、误报呈批书维 修项目或零件;
(2) 班组作业前,未对车身破损登记检验造成争执的。(班组作 业前,应对维修车辆作动工前的环检,并核对前台环检单内容)
(3) 保养后,有故障灯亮(未上报主管)或保养灯未归零,灯 光不全或接触不良(可用手拍亮的),更换大灯后光照位置偏差过大, 轮胎气压不符合厂家规定,雨刮工作不良(刮不干净、不喷水、异响、 失效)。
(4) 做二级保养以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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