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
(2007年5月18日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 26 次股东大会暨 200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担保的事前控制
第三章 担保的风险管理
第四章 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五章 责任和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或控股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文)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
押。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
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担保为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
1
第四条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
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 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
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
规定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
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做出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第六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包括控股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与其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比照本制度规定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董事会或股东会
做出决议前报控股公司核准,控股子公司应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
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监督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
及职责包括: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核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审核所有
被担保人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控制;董事会办公
室为公司对外担保合规性复核及相关信息披露的负责部门,负责公司对外担保的
合规性复核、组织实施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以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审计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监督检查部门,负责检查担保业务内控制度是否健
全,各项规定是否得到有效执
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