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小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水平,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现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㈠坚持科学决策。从实际出发,运用科学方式,选择最佳决策方案,确保决策符合教育体育工作实际,有利于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㈡坚持民主决策。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㈢坚持效率原则。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上坚持效率原则,完善内部决策规则,提高决策效率,防止久议不决。
二、事项范围
㈠重大决策方面: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具体意见;
2.确定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或学期学校工作计划,教代会工作报告等;
3.党建工作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行风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计划或具体实施办法的制定;
4.年度经费预算、决算的制订及调整;
5.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防范、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管理以及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
6.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操作程序等的制定。
7.涉及学校全局的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8.确定以学校名义组织的重大活动的安排,需要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9.其他重大决策。
㈡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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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先评优、职称评定、岗位设置、教师交流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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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重大项目安排方面:
1.讨论决定学校3000元以上和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物资设备的采购和维修项目审批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超概算5%的调整事项,不动产购置、国有资产的处置等大额资金安排及其他资金支出方案;
2.其他重要项目、资金安排意见。
㈣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
1.学期预算经费和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2.5000元以下(含5000元)和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大宗物资设备的采购、不动产购置、国有资产的处置等大额资金安排及其他资金支出方案;
3.其他相关需提交集体研究的事项。
三、主要程序
㈠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申报制度,相关部门需提前填报《集体决策事项上会议题申报表》。申报表经校长、分管校长审批同意后,交校长办公室汇总列出会议议题。会议议题提前书面通知校务办公会成员。
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要以会议的形式进行集体决策,并邀请兼职监察员全程参加。会议召集人应提前将提交会议讨论的“三重一大”事项通知校务办公会所有成员。校务办公会成员因故缺席时,应在会前将本人意见以书面形式交给会议召集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必须要有应到会校务办公会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出席才能召开。可根据内容由会议主持人召集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㈢召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要严格执行一事一议和校长最后表态制。议事决策时,先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对要讨论的重大事项作出简要说明,然后校务办会会成员逐个充分发表意见并表明态度,校长最后表态,最终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校长宣布决策意见。缺席人员的书面意见不作为会场的计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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