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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方案
一、工作目标
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到90%以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95%以上,五病调离率100%。加强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消毒间与消毒设施应专用并保持正常运转,卫生设施、设备等应配备齐全。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模式向风险度管理转变,到20xx年底,住宿业量化分级率达到80%。
二、公共场所预防性审查与卫生许可准入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规的规定与要求,严格程序,严把卫生许可准入关。对公共场所的选址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不予受理;对没有专用消毒间,消毒设施不完善,公共用具(用品)未按一定比例配备,无密闭的公用物品保洁柜,无机械通风设施或机械通风不能正常运转,没有禁烟标志等卫生设施达不到有关规定与要求的经营户不予许可。
三、对公共场所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
3—10月,在全县围开展公共场所专项整治活动和量化分级管理。
(一)宣传、动员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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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围广泛动员宣传专项整治和量化分级管理的目的和重要意义。
(二)专项整治检查阶段
卫生监督所依据《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对各种行为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打重罚,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该取缔的取缔,该停业整顿的立即停业整顿。
(三)专项整治围
对公共场所住宿业、涉旅购物商场、文化娱乐业、美容美发业、沐浴业、学校等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的重点容
1、对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持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美容院重点检查是否超围进行医学类美容、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3、公共用品、用具如床上用品、口杯、浴衣、浴巾、拖鞋等是否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必要时可对公共用品、用具进行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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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常性卫生监督
(一)对我县公共场所的现状进行调查,全面掌握公共场所的基本情况。
(二)制定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无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发生。
(三)在日常监督检查中,采取多种形式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与卫生知识的培训,增强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遵纪守法的意识和对公共用品消毒重要性的认识。
(四)对各类场所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检查。
1、住宿业监督检查
依据《住宿业卫生规》的要求,对大中小型宾馆旅店(住宿场所)进行全面检查。
(1)住宿场所卫生许可证是否悬挂在场所醒目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制度、操作规程建立与执行情况。
(2)住宿场所是否设置清洗消毒专间,清洗消毒间面积应能满足饮具、用具等清洗消毒保洁的需要。清洗消毒间地面与墙面是否使用防水、防霉、可洗刷的材料。采用化学法消毒饮具的住宿场所,消毒间是否设有3个饮具专用清洗消毒池,并有相应的消毒剂配比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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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已消毒的饮具(茶杯、口杯、酒杯等)是否存放在专用的保洁设施。配有拖鞋、脸盆、脚盆的住宿场所,消毒间是否有拖鞋、脸盆、脚盆专用清洗消毒池与已消毒用具(拖鞋、脸盆、脚盆等)存放专区。
(4)各类水池是否使用不锈钢或瓷等防渗水、不易积垢、易于清洗的材料制成,并设置标识明示用途。消毒记录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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