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目录
修订阐明
总则
数据、数据库、数据字典原则化
临床诊断某些
门诊医生工作站分系统功能规范
住院医生工作站分系统功能规范
护士工作站分系统功能规范
临床检查分系统功能规范
输血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医学影像分系统功能规范
手术、麻醉管理系统功能规范
药物管理某些
药物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经济管理某些
门急诊挂号分系统功能规范
门急诊划价收费分系统功能规范
住院病人入、出、转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住院收费分系统功能规范
物资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设备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财务管理分系统与经济核算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综合管理与记录分析某些
病案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医疗记录分系统功能规范
院长综合查询与分析分系统功能规范
病人征询服务分系统功能规范
外部接口某些
医疗保险接口功能规范
社区卫生服务接口功能规范
远程医疗征询系统接口功能规范
《医院信息系统方案》目录
一、医院信息系统简介
二、实行医院信息系统迫切性与重要性
三、医院信息系统设计
四、医院信息化建设配备及报价附件一:
五、各地区卫生机构数附件二:
《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修订阐明
卫生部于一九九七年印发发布《医院信息系统软件基本功能规范》(如下简称《功能规范》),对于加快卫生信息化基本设施建设,规范管理,提高医院信息系统软件质量,保护顾客利益,推动医院计算机应用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指引作用。
但是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迅速发展,卫生部重大医改政策实行及医疗模式转变,原《功能规范》已不能适应新形式需要。为此,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二○○一年三月着手修订《医院信息系统功能规范》。
在广泛征求意见、调查研究基本上,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由卫生信息化主管人员、医院信息化主管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临床医生构成专家组负责《功能规范》重新修订。
依照国际医院信息化发展趋势及国内医院信息化发呈现状与需求,经重复论证、讨论,形成了新《医院信息系统功能规范》。本《功能规范》具备如下特点:
,强调了《医院信息系统功能规范》不但是对开发厂商评审原则和根据,同步也是各级医院进行信息化建设指引性文献,以及用于评估医院信息化建设限度基本原则。
。为了变化以往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原则不一,难以共享局面,本《功能规范》将数据、数据库、数据字典编码原则化独立为一章,突出了原则化在医院信息化建设中重要地位。
,增长了以医生工作站、护士工作站等构成临床信息系统某些,这是对原《功能规范》重大改进。
,以使医院信息系统适应各项新技术发展及改革需要。如医院信息系统与医保系统、社区医疗系统、远程医疗系统及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口,为医院信息系统融入整个社会信息系统发展奠定了基本。
。为使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按国家法律法规有序发展,《功能规范》每一某些都提供了必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
,且各分系统既互有关联,又各成体系,以便医院及开发商对《功能规范》理解使用,各分系统功能规范构造均按如下格式:
1)分系统重要设计目的;
2)必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根据;
3)分系统详细功能规定;
4)系统运营规定。
由于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是一种发展、进步过程,本《功能规范》将依照实际需求,不断扩充完善。
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二年二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卫生信息化工作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快卫生信息化基本设施建设,保证医院信息系统质量,减少不必要重复研制和挥霍,保护顾客利益,推动和指引医院信息化建设,特制定本《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第二条 制定本规范目是为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医院信息系统提供一种基本根据,亦是现阶段商品化医院信息系统必要达到基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范同步为各级医院进行信息化建设指引性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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