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招标项目及规定
第一包:汶川县岷江东岸清扫保洁;最高限价:189万元;
一、项目名称:汶川县岷江东岸清扫保洁
二、资金来源:环境治理资金
三、最高限价:189万元/年。本次投标报价以一年最高限价报价投标,中标后合同每年一签,持续三年可订立。三年满后综合考核为先进可以延期2年,起止时间以合同订立时间为准。在承包服务3年内,按照有关管理办法考核不合格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不受该条款约束。(有关管理办法见背面条款内容)
四、招标项目简介:
岷江东岸保洁区
(1)保洁面积:38万平方米;
(2)日保洁垃圾产生量:26吨;
(3)保洁区域:纵向:穗威大桥靠大禹雕像桥头—姜射坝大桥靠水厂方向桥头;横向:岷江河东岸河道—姜维城山山脚道路、河道、绿化、广场、路面公共基本设施。
五、投标人应具备资格条件:
1、满足财政部22条有关规定: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要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盖有公章《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成果告知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她条件;
六、依照采购项目提出特殊条件:
1、投标人经营范畴有道路清扫及园林绿化施工类项目或环境治卫生管理及园林绿化类项目;
2、投标人具备环卫服务、机械清扫、垃圾清运等服务所必要配备作业机械、机具等硬件配备(该条款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文献中承诺:所提供机械设备必要符合发包人所提供标段机械设备一览表,并承诺在订立合同步提供机械设备有关证明材料,并接受甲方现场核查后方能订立合同,否则视为虚假响应招标文献,作废标解决,招标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顺延至下一名中标人中标,并以次类推)。
3、公司注册资金必要满足有关文献规定,即《都市生活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有关条款规定。
4、投标人具备保洁区域所在地办公及机械停放场地,标书中作出承诺,中标后在订立合同步效内出具具备办公及机械停放场地有关证明材料,如不能出具有关证明推荐中标单位,则视为虚假响应招标文献,作废标解决,招标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顺延至下一名中标人中标,并以次类推。
5、本项目可以容许投标单位对四个标段进行投标,各投标单位如有各种标段合格推荐为中标人,也只能在四个标段中选取一种包作为中标包,中标包选取按照招标控制价最高控制价包为第一中选包,以此顺推。
七、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必要提供如下资格证明文献:
1、投标人基本状况;
2、通过年检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双面,并在正、反面盖章);
5、投标人近两年(~)经审计过年度财务报表及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复印件)(注:公司成立不满两年投标人,提供既有经审计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6、提供任意持续3个月公司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投标文献中装订加盖公司及缴纳接受单位鲜章复印件,凭证原件在评标现场提供核查)
7、服务质量承诺书原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她条件;
9、依照采购项目提出特殊条件:
、投标人经营范畴有道路清扫及园林绿化施工类项目或环境治卫生管理及园林绿化类项目;
、投标人必要提供“保洁区域内办公及机械停放场地租赁合同”承诺函。
以上规定投标人提供资格证明文献复印件必要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八、招标项目质量规定
1、标段保洁区:岷江东岸保洁区,纵向:穗威大桥靠大禹雕像桥头至姜射坝大桥靠水厂方向桥头;横向:岷江河东岸河道至姜维城山山脚所有道路、河道、绿化区、广场、路面以及地面上公共基本设施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最高限价189万元;
2、公开招标服务项目内容: 本次外包项目涉及:保洁区域内公共道路、广场、绿地以及道路、广场、绿地可视范畴内山边、小道、沟渠、广场、树上悬挂物等清扫保洁和地面公共基本设施维护管理以及保洁区域内沉沙井、下水道口、下水道检查井、雨水口、垃圾收集点清洗、清淘;路面杂草清除;地面上公共基本(涉及果屑箱、垃圾箱、交通警示护栏表达标牌、垃圾灯箱广告、休闲座椅等)设施清洗、清扫,“牛皮鲜”、“小广告”清除。
3、环卫设施、设备:县城区域(在招标范畴)果皮箱由中标单位负责寻常维护、清洗。新增长或更换果皮箱、公共垃圾桶由中标单位在业主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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