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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anning and Design of Residential Areas
2-1交通方式与特性 2-2交通组织与路网布局 22-33道路类型与分级
道路类型与分级 2-4道路系统规划
•
2-1-1
交通方式机动车交通非机动车交通步行交通
•
2-1-2
影响交通方式选取因素体能交通时间交通费用
• 2-2-1交通组织人车混行人车分行
• 2-2-2人车分行布局原则
1 )车行与步行在空间上分开,形成两个独立系统
2 )车行系统分级设立
3 )设必要停车空间和枝状尽端回车场
4 )步行路应结合绿地、户外活动场地、公共服务设施设立
• 2-3-1道路类型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步行道
•2-3-3道路分级红线道路用地与其她用地之间界
限叫做红线
•2-3-3道路分级
道路用地与其她用地之间界限叫做红线。
居住区级道路——居住社区级道路——居住组团级道路
居住区重要道路,用于解决居住区内、外联系。车行道宽度10-14米,红线宽度20-30米。
联系居住区各构成某些道路,车行道宽度6-9米,红线宽度10-14米。
住宅群内重要道路,车行道宽度3-5米,建筑控制线之间宽度8米(无供热管线区)或10米(需敷设供热管线区)以上。
通向各户、各单元道路,。
•2-4-1设计原则
1)依照地形、气候、用地规模和用地四周环境条件,以及居民出行方式,应选取经济、便捷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
2)使居住区内外联系通而不畅、安全,避免来回迂回,并适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等通行;
3)有助于居住区内各类用地划分和有机联系,以及建筑物布置多样化;
4)满足居住区日照通风和地下工程管线埋设规定
5)满足地下管线埋设规定;
1 )保证消防、救护和工程抢险等特殊需要;
2 )都市旧城区改造,其道路系统应充分考虑原有道路特点,保存和运用有历史文化价值街道
1 )路网设计结合各种设施布局规定;
2 )道路设计有助于编号、寻访、辨认
•2-4-2设计规定
1)社区内重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人口;居住区内重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
居住(小)区在都市交通性干道上
居住(小)区在都市交通性干道上出口,设立间距在150米以上;
居住区内道路与都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适当不大于75度;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都市道路相接。
2)无障碍设计
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立为残疾人通行无障碍通道。通行轮椅车坡道宽度不应不大于
,%
1 )区内尽端式车道长度不超过120米,尽端设12 x12米回车场;
2 )区内尽端式车道长度不超过120米,尽端设12 x12米回车场;
4)当道路坡度不不大于8%,应辅以台阶解决竖向交通;
5)恰当停车场地;
6)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50m时,应设不不大于4mX4m消防车通道。人行出口间距不适当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
7)纵坡设计规定;
≥≥
�� L �200m
�� L �600m
≥
� L �50m
� L �10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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