汀泗中学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
活水中学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 为解决我校教职工在职期间的住房问题,学校于2015年6月21日召开行政会议对新建的教师周转房进行讨论分配。 一、周转房的性质。周转房产权属学校所有,在编在职教职工只享有分配后在职期间的使用权。 二、周转房分配对象。,有空房时只针对2014年9月以来参工的教师,工龄优先,工龄相同按当年考核成绩优先。 三、周转房分配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成立学校周转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1、校长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其他行政人员为成员。 2、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周转房分配方案。 3、按住房分配方案计分分房,选定后双方自愿调整的不限。 4、本方案按工龄、校龄合计计分,夫妻双方在我校工作的两人计分相加,按总分高低依次确认住房,工龄、校龄合计分相同的按当年考核成绩优先,工龄、校龄计算截止2015年8月31日。 五、楼层及住房编号 北为一单元,南为二单元,进楼梯口1楼左前为101,后为10 2、103,右前为104,2楼进楼梯口左前为201,后为20 2、203,右前为204,依次类推。一单元编号一楼为10 1、10 2、10 3、104,二楼为20 1、20 2、20 3、204依次类推。二单元编号一楼为10 1、10 2、10
3、104,二楼为20 1、20 2、20 3、204依次类推 六、周转房管理办法 1、教师周转房仅供我校在编在职教职工本人居住。 2、不得将周转房进行转借或转租,否则学校有权收回周转房。 3、根据文件要求,教师因退休或工作调动的必须按时退房。因教师退休或工作调动有空房时按工龄进行调整工龄优先,工龄相同按当年考核成绩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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