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市容貌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要求了建筑景观,建筑物隶属设施,广告标志,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城市水域,市场、便民服务点,建筑工地等内容。
本标准适适用于本市市区建成区。各县(市)城市建成区,其它实施城市化管理区域可参考实施。
二、建筑景观
(一)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构)筑物应讲究建筑艺术,重视城市美学和城市景观,其造型、装饰等应符合城市计划要求,并和周围环境相协调。
(二)现有建(构)筑物应保持外形完好、整齐,屋顶设施应和周围景观相协调,并保持整齐美观,提倡屋顶绿化。
(三)关键道路临街建(构)筑物外墙和其它外部设施应该定时清洗,外墙面砖清洗每2年不少于1次,玻璃幕墙清洗每十二个月不少于1次,建筑外墙涂料应每5年粉刷1次,涂料颜色应和原建筑外墙颜色相近或和周围环境相协调。
(四)临街建筑物外墙和玻璃不得私自书写、张贴口号及广告性语言。
(五)关键道路临街公共建筑和住宅楼阳台、窗台、外走廊,有条件应该进行绿化,不得私自在阳台、平台、走廊搭建挂台、雨棚等。关键道路临街阳台外不得吊挂衣服、晾晒被子等有碍观瞻物品,堆放物品应整齐有序,并不得超出护栏高度。
(六)含有不一样风格及历史价值建(构)筑物(包含历史遗址和名人旧居等),依据计划要求保持原有风貌特色,并设置专门标志,不得任意改动和拆除。
(七)沿街破残建筑物应立即整修,危险房屋和构筑物应立即拆除或整修,违章建筑按相关要求拆除。
三、建筑物隶属设施
(一)关键道路临街建筑物外墙空调室外机应统一按要求位置进行安装,不得随意变更位置和破坏建筑物立面,空调室外机支架应采取耐锈性材料,安装牢靠安全,,并按街景要求设置统一挡板或统一安装空调室外机外罩给予遮挡,并保持其外观清洁,顶端无垃圾和杂物,造成墙面污迹应定时清洗或粉刷。
(二)空调冷凝水应接入统一安装排水管道,不得排放到建筑物外墙面和室外地面上。
(三)破损或已丧失功效空调室外机要立即修复或拆除。
(四)沿街建筑物不得安装外挑式防护栅栏,防盗窗安装时不得超出窗台外沿,其式样不得影响建筑景观和整体要求。
(五)防盗窗应保持整齐完好,颜色和周围环境相协调。锈蚀、变色、陈旧、破损防盗窗要立即油漆或维修更换。
(六)关键道路临街建筑物不得设置妨碍绿化和通行遮阳(雨)篷。
(七)其它道路建筑物无外挑式屋檐,确需设置遮阳(雨)蓬,应全路段规格统一、颜色协调, 米,,基础保持在一个水平线上,陈旧破损要立即维修更换。
(八)建筑物增设门窗或对建筑物门窗进行改造,不得破坏整体房屋外形结构,通道不得占用绿地,门面装修应和周围环境相协调。
(九)在符合建筑功效要求前提下,关键道路沿街建筑大门和橱窗应采取全透明玻璃材料,安装防盗门窗应采取镂空横杆式钢质卷帘门窗。非关键道路沿街建筑防盗门采取卷帘门,其色彩应和周围建筑相协调。使用单位应保持门面整齐。
(十)关键道路两侧和关键地段大中型公共建筑、标志性建筑物,应按景观灯饰要求或相关要求设置景观灯饰,多种灯饰和霓虹灯管应保持完好,并按要求时间开启景观灯饰。
四、广告标志
(一)在道路、建筑物、公共场所设置户外广告、牌楼等设施需和周围环境协调,突出专题,重视美学,牢靠安全,不影响交通。
(二)在城市
宁波市城市容貌标准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