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保障方法
相关人员和单位要确保通讯联络通畅,调度值班电话确保二十四小时有些人值守。
煤矿重特大事故(险情)指挥部和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工业管理局、煤矿救护队、煤矿救援物资贮备单位、医疗救护中心建立通畅应抢救援指挥通信信息系统。
应抢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区域内相关机构和人员通信保障,做到即时联络,信息通畅。煤矿企业负责保障本单位应急通信、信息网络通畅。
煤矿事故发生时,充足利用现有排水设备、钻机、风机、风筒、施工材料等救灾装备和贮备物资开展救援。
和市煤矿事故救援中心和义马煤业集团救护队建立救援装备补充系统,作为我县应抢救援贮备资源不足时备用救援装备,征用救援装备所需费用,由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和事故单位给予处理。
新安县煤矿重特大事故(险情)救护队要装备精良。县煤矿重特大事故(险情)救援指挥部成立应抢救援专业组,乡(镇)均应成立煤矿事故救护小组或应抢救援组织。
煤矿救援人员按隶属关系,由所在单位为煤矿救援人员每十二个月缴纳人身保险金,保障救援人员切身利益。
县交通管理部门,对救援工作应大力支持。在应急响应时,利用现有交通资源,以确保立即调运煤矿事故灾难应抢救援相关人员、队伍、装备、物资。
矿山救援和医疗救护车辆配用专用警灯、警笛,县交警大队负责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抢救援尤其通道,最大程度地赢得应抢救援时间。
医疗救护组负责指导全县煤矿事故伤员抢救工作。设置医疗救护教授组,为煤矿事故应抢救援提供医疗救护方面技术支持。
县卫生局应选择医疗条件很好医疗单位,成立医疗救护中心,指导、参与矿山事故中危重伤员救治工作。
煤矿企业建立矿山医疗救护站(或和企业所在地医院签署医疗救护协议),负责煤矿事故伤员医疗抢救。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关键地域、关键场所、关键人群、关键物资设备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立即疏散群众。
煤矿企业应该做好事故应抢救援必需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抢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负担,事故责任单位临时无力负担,由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协调处理。
新安县煤矿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抢救援指挥部设置煤矿应抢救援教授组,为矿山事故应抢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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