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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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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满足工作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合理有效控制公司通讯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通讯费定义:指以月度结算的个人移动 及固定 等通讯工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总机、 分机、直线 、 机、移动 以及为员工配备的电子邮箱等。
第三条:公司的各种通讯工具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公司不提倡员工利用公司的通讯工具进行私人用途。
第二章 报销原则
第四条 办公室是本办法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起草、修改和废止,负责核定公司员工通讯费报销标准,建立通讯费用报销台帐.
第五条 办公室可对员工每月的移动话费进行统计分析,对报销限额核定过高的,有权提出重新核定的建议。
第六条 具体规定
(一)报销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二)报销金额
每人每季月报销一次通讯费,具体报销金额如下:
管理人员:
职 务
每月限额
公司总裁
由董事长决定
董事长助理/总监
元
副总
元
其他人员:
职 务
每月限额
部门经理
元
部门副经理
元
主管
元
员工
元
办公室按照员工出具的《 费专用发票》和《通讯费报销审批单》进行整理,超出报销额度的费用由员工自己承担,未超出报销额度的按照实际话费发生量进行报销。个人通讯工具购置费用不予报销。
(三)员工自登记后应保持通讯畅通(24小时开机),如发现人为原因造成通讯不畅,每次给予100元扣款,扣款金额在当月报销通讯费中扣除。
第三章 报销流程
第七条 新入职员工,办公室依公司聘任职务核定其通讯费报销标准,员工向办公室登记准确移动 号码,每季度将个人当月《 费专用发票》及《通讯费报销审批单》上交到办公室,办公室对所提供发票及清单进行整理、核定、.
第八条 新入职员工必须在入职满二个月后方可提出申请移动话费报销。报销移动话费的
时间从其入职日的第三个月起计算话费报销,对其在自入职日的第三个月至正式批准日期间发生的移动话费,按日平均计算报销。
第九条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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