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
第一页,本课件共有40页
一、目的
通过眼保健宣传教育、视力评估和相关眼病的筛查,早期发现影响儿童视觉发育的眼病,及早矫治或及时转诊,以预防儿童可控制性眼病的发生发展,保护和促进儿童视功能的正常发育。
第二页,本课件共有40页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
第三页,本课件共有40页
(一)时间
健康儿童
具有眼病高危因素的新生儿
出生体重<2000g 的早产儿和低出生体重儿
三、内容与方法
第四页,本课件共有40页
三、内容与方法
1.健康儿童应当在生后28~30天进行首次眼病筛查,分别在3、6、12月龄和2、3、4、5、6岁健康检查的同时进行阶段性眼病筛查和视力检查。
第五页,本课件共有40页
三、内容与方法
2.具有眼病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应当在出生后尽早由眼科医师进行检查。新生儿眼病的高危因素包括:
第六页,本课件共有40页
三、内容与方法
(1)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住院超过7天并有连续吸氧(高浓度)史。
(2)临床上存在遗传性眼病家族史或怀疑有与眼病有关的综合征,例如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青光眼、视网膜母细胞瘤、先天性小眼球、眼球震颤等。
第七页,本课件共有40页
三、内容与方法
第八页,本课件共有40页
三、内容与方法
第九页,本课件共有40页
三、内容与方法
第十页,本课件共有40页
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课件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