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概、预算管理规定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管理,增进概预算管理原则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概算是在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图纸阶段设计概算,指对设计与否超限额设计基准价、与否需要进一步优化从经济角度作出评估。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施工图预算是相应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预算,涉及总包施工图预算和分包施工图预算以及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图预算。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总包施工图预算是依照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订立合同中商定计价条款编制。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分包施工图预算是依照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订立联营合同或者联合体主办方与成员方订立补充合同中商定计价条款编制。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图预算涉及指定分包工程和独立发包工程施工图预算。
第七条 本规定所称指定分包工程是指施工图纸中包括但不属总承包自行施工范畴内,且需总承包单位对其现场施工进行管理工程。指定分包工程范畴见工程招(议)标管理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所称独立发包工程是指总承包范畴外因建设单位整体建设需要,通过直接招标或选定长期合伙单位方式,发包拟定施工单位独立工程。独立分包范畴见工程招(议)标管理规定。
第九条 工程概、预算工作应遵循精确性、及时性原则,做到及时帐清,以适应工程设计出图、工程招标、工程合同订立、工期等多方面规定。
第十条 本规定重要包括了总则、设计概算管理、总包/分包施工图预算管理、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图预算管理、专业承包工程标底管理、附则、工作操作指引等内容。
第二节 设计概算管理
第十一条 设计概算编制分工如下:工程招标与预算管理中心下属分中心(下称“分中心”)负责编制除“两点一线”工程、设计修变化更工程、工程签证、议标工程外所有设计概算(涉及所管辖范畴内商业地产项目),“两点一线”工程、设计修变化更工程、议标工程设计概算由各地区公司审核部负责编制。
第十二条 设计概算编制及评审,原则上由各分中心独立完毕,对无法安排自行编制工程,经分中心总监、中心业务管线总审批后,可将项目外委给中心拟定造价征询公司编制概算。
第十三条 设计公司在完毕初步设计后,由设计代表依照管线分工表分别报送给分中心及各地区公司审核部进行设计概算编制工作。
第十四条 概算接单程序:集团各片(地)区工程设计管理中心(详细经办人为项目设计代表)依照工程所属片(地)区向分中心提供初步设计图纸,各分中心须办理签收登记手续,并于收图当天建立台帐记录。
第十五条 图纸规定:
1、编制设计概算图纸,必要是通过集团设计管理中心审批确认过图纸。
2、设计图纸须明确工程所属板块、工程所在地、单位工程名称和编码;项目当期(区)户型、栋数。
3、设计图纸须尺寸清晰、精确,有详细设备材料规格型号和原则。如带装修,须有明确装修原则,明确产品档次、规格、型号,如使用套图,须阐明套图对象与变化状况。
4、交楼原则图纸中所列重要材料品牌如集团材料中标库及信息价中均没有,则由分中心主任工程师及设计代表拟定原则,交由材料设备招标部信息组,纳入询价流程。
5、编制设计概算图纸应提供电子版和纸版,电子版和纸版必要相相应。电子图应符合广联达图形算量、钢筋抽料软件导图规定。
6、各分中心在接受图纸资料时,须认真检查,如发现存在图纸不齐,不具备以上概算编制条件,可回绝收图。
第十六条 图纸变更修改规定:
编制过程中发生设计图纸须澄清、变更修改、调节,由设计代表书面告知各分中心预算组或在计算图纸上标注、签名。所有涉及图纸疑问、变更等状况沟通均须以业务联系单形式书面完毕。设计回答时间不列入设计概算编制时间内。
第十七条 编制设计概算,按照国家颁布“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GB50500-)”和《设计概算编制工作实行细则》(见本章工作操作指引),结合本地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执行清单计价。
第十八条 设计概算编制统一采用广联达计价软件(上海地区采用兴安得力清单计价软件)和图形算量、钢筋抽料软件,原则上一种单位工程在15天内完毕,有地下室高层工程原则上在20天内完毕。
第十九条 设计概算完毕后,编制人员须编制设计概算指标分析表(见本章工作操作指引,设计概算管理),科目、计算范畴、口径须与限额设计基准价保持一致,与限额设计基准价进行分析比较。
第二十条 概算编制完毕,不超限额设计基准价,交由设计代表办理出图审批手续。《出图审批表》通过审批后复印件,由设计代表在完毕审批流程工作后7天内交给工程招标与预算管理中心各分中心。
第二十一条 当设计概算超限额设计基准价,则由设计代表组织图纸优化设计;凡发生设计优化须依照优化后图纸(或设计人员书面阐明优化范畴、内容、构件尺寸变更状况等),对概算
工程概预算管理制度样本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