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准入及监督管理制度
为深入加强我院新技术、新业务管理,激励各临床、医技科室开展新技术、新业务,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制订本制度。
一、新技术、新业务概念
通常多年来中国外医学领域含有发展前景且在我院还未开展和使用临床医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业务。
二、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必备条件
1.拟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要求。
2、拟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应含有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
3.拟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所使用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全医疗仪器开展新项目,一律不准进入。
4、拟开展新项目所使用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许可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药品开展新项目,一律不准进入。
三、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程序
、医技、护理人员,须认真书写《新技术、新业务申请书》,
经本科讨论审核,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送医务科。
《新技术、新业务申请书》进行审核合格后,报请医院医疗委员会审核评定,经充足论证并同意准入后,报请医院审批。
3.拟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报院长和上级相关部门审批后,由财务科负责向物价部门申报收费标准,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医保报销是否,由县医保中心上报上级医保部门审批。
,医务科立案后,申请科室即可按申报项目开展工作,各相关科室应主动帮助新业务、新技术开展,不得以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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