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提升党员素质一项关键方法,是加强对党员开展常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有效方法。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足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依据《中央组织部相关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意见》精神,制订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每十二个月进行一次,通常安排在年末,时间半个月至30天民主评议党员通常安排在年底(12月份)结合党支部工作总结进行。党员民主评议等次为:优异、合格、不合格。
二、评议内容:
(一)是否含有坚定共产党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础标准,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共同理想同脚扎实地做好本职员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是否果断落实实施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础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三)是否站在改革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四)是否果断实施党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纪,果断做到令行严禁。
(五)是否亲密联络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在具体评议过程中,依据目前形势和任务对党员要求,可调整和增加民主评议党员内容。
三、基础方法
民主评议党职员作,要在局党组指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1、学习教育。要和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学习内容以《党章》、《准则》和党中央相关文件为主。
2、自我总结、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提升认识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个人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和作风情况,并在小组会上汇报。
3、民主评议。通常是召开党小组会或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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