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邵阳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科研成果是科研工作者辛勤劳动的结晶,也是体现学院实力的重要指标。为了鼓励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加科研工作,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促进我院科研水平、学术影响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研成果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及应用成果、自然科学研究及应用成果、各级各类获奖成果和各类创作成果。第三条科研成果奖励设学术著作奖、科研论文奖、创作作品奖、获奖成果奖、应用成果奖和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奖。第四条科研成果奖每年评定一次。评奖时间为每年四月份,评奖成果为我院科研人员前一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第五条所有报奖的科研成果应以邵阳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申报人应是科研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但在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我院在职教师以“邵阳学院”为第二作者单位的科研成果可以给予同等奖励。教师指导我校学生以“邵阳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论文,教师为通讯作者的可以给予同等奖励。第六条本办法的科研成果, 不重复奖励。如同一成果多次获得奖励, 只取最高档次奖励。第七条我院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均可参照本《办法》申报有关奖项。科研成果奖评审机构为校学术委员会, 具体办事机构设科技处。第二章各类成果奖励办法第八条学术著作奖 1、学术著作必须已经在合法出版社公开出版, 其中权威出版社出版 2 的学术著作每部奖励 30000 元,一般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每部奖励 10000 元, 权威出版社的界定参照《邵阳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第七条有关规定。 2 、学术著作字数少于 16 万字的原则上不予奖励。 3、学术著作一般应在本人系列论文的基础上形成, 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相关系列学术论文不得少于 3 篇,否则奖励折半。 4、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的重点立项教材只参照学术著作资助标准进行奖励,一般教材不列入本《办法》奖励范围。 5 、古籍整理、校注、辑录以及编著、译著对照上述 1、2 标准折半奖励。 6、各种辞书、资料类著作、普及读物类著作不列入本《办法》奖励范围。第九条科研论文奖(一) 源期刊论文奖励 1 、发表在《 Nature 》与《 Science 》上的科研论文每篇奖励 30000 0 元。 2、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英文版)、《中国科学》(中、英文版A)和《科学通报》(中、英文版) 上的科研论文每篇奖励 50000 元(中英文只能奖励一次)。 3 、发表在学校认定的 A 类期刊上的科研论文(参见《邵阳学院 A、 B 类期刊认定目录》)每篇奖励 10000 元。 4 、发表在 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核心来源期刊上的科研论文每篇奖励 6000 元, 发表在 CSCD 核心来源期刊上的科研论文每篇奖励 6000 元。 5 、发表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的科研论文每篇奖励 1000 元。 3 6 、发表在一般省级期刊上的科研论文每篇奖励 100 元。 7 、发表在《人民日报》和《光明日报》理论版上字数在 1500 字以上的科研论文和发表在《求是》杂志上的科研论文每篇奖励 10000 元; 发表在《人民日报》和《光明日报》专业版上字数在 1500 字以上的科研论文每篇奖励 6000 元; 发表在《中国教育报》等同级别报刊上字数在 150 0 字以上的科研论文每篇奖励 1000 元。 8 、发表在学术期刊上的科研论文要求字数不得少于 3000 字(按标准行计算), 字数在 1500 字以上不足 3000 字的科研论文按所发表刊物的档次降一档给予奖励, 1500 字以下的科研论文不予奖励。(二) 转载期刊奖励 1 、被 SCI (科学引文索引核心版)收录的科研论文实施分区奖励: I 区每篇奖励 50000 元、Ⅱ区每篇奖励 30000 元、Ⅲ区每篇奖励 15000 元、Ⅳ每篇奖励 10000 元。被 SCIE ( 科学引文索引扩展版) 收录的科研论文每篇奖励 2000 元。 2、在 EI( 工程索引核心版) 库核心来源期刊上发表并被收录的科研论文每篇奖励 6000 元;被 EI( 工程索引核心版) 收录的会议论文( 含出版会议论文的期刊) 每篇奖励 1500 元;被 EI Page One ( 工程索引扩展版) 收录的科研论文每篇奖励 500 元。 3 、被 ISTP (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收录的科研论文每篇奖励 100 0 元。 4 、被 SSCI (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的科研论文每篇奖励 5000 0 元,被A& HCI ( 艺术与人文引文索引) 收录的科研论文每篇奖励 2000 0 元,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国家社会科学年鉴》全文转载的社会科学科研论文每篇奖励 10000 元,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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