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社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一、24小时值班制度
1、安全管理员分早(7:00-19:00)、晚(19:00-第二天7:00)三班两运转,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
2、安全管理员上岗必要穿着统一制服,佩带规定装备和工作牌。
3、上岗时要认真检查设备设施,认真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意外)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查明状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保证社区安全。
4、熟悉本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执勤过程中要以敏锐目光,注意发现可疑人、事、物,防止案件、事故发生,力求做到万无一失。
5、爱护设施设备和公共财物,对社区内一切设施、财物不得随便移动及乱用,熟悉社区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安装位置,纯熟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用法,遇到突发事件能对的进行解决。
6、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对岗位内发生各种状况要认真解决,并且做好记录,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坚决设法抓获。
7、遇有紧急突发性重大事情,要及时向班长或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现可疑状况及时报告,凡因交接不清而导致事故,必要追究交接班双方责任。
9、积极向业主或租客宣传遵纪守法和消防安全等治安防范知识。
二、车辆管理
1、在社区内有停车位车主,必要持有管理处发放停车卡,并凭卡出入社区。
2、凡无私家车位停车证车辆,一律不得在私家车位泊车。
3、进入社区内停放车辆,必要停放在划定车位内。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禁止停车。
4、外来车辆,按零停收取停车费。
5、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或有污染性物品车辆,禁止驶入住宅区。
6、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必要自觉锁好车门,关好车窗,并保持车位清洁卫生。
7、车管员必要严格执行车辆出入规定,发现可疑状况及时报告,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凡因交接不清而导致事故,必要追究交接班双方责任。
三、消防管理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采用有效办法,认真检查、指引、督促辖区内全体人员全面贯彻“防止为主,防消结合”方针,每月至少全面检查消防设施设备一次。
3、贯彻消防法规,贯彻消防办法,加强消防监督,宣传消防知识,组织消防演习,管好消防设施(备),增强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4、熟悉辖区内防火建筑构造和人员工作、生活环境及人员疏散通道等基本状况,掌握各种消防设施(备)基本功能、原理及对的用法、灭火应急办法等知识。
5、制定重大工作筹划,开展大型活动,必要拟定相应灭火应急方案。
6、定期检查辖区内消防设施,组织讨论、修订、完善灭火应急方案,保证万无一失。
7、及时消除并解决火险隐患、火警投诉及关于事宜。
8、发生火灾时,在专业消防人员赶到现场之前,担任现场总指挥,协调灭火工作。
四、应急管理
(一)发生火警时应急办法详见《灭火应急规程》。
(二)执勤中遇到抢劫解决
在执勤中遇到有公开使用暴力或其她(打、砸、抢)手段,强行掠夺或毁坏公司和业主或租客、访客财物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及时进行解决。
1、迅速制止犯罪。要保持镇定,设法制服罪犯,并应及时发出信号,召集附近安全管理员或群众增援。
2、若在社区内遇到犯罪分子抢劫,应及时告知关闭大门。若罪犯逃跑,又追不上时,要看清人数和衣着、面貌、身高等外貌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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