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奖励办法
一 目
为了建立健全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勉励创造创造,提高员工技术创新积极性,并保障公司职务创造成果及时申报专利,特制定本办法。
二 合用范畴
本办法合用于河南龙兴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三 规范性引用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行细则》。
四 定义
本办法所指职务创造:指员工执行公司所交付任务、运用公司名义和重要运用公司物质技术条件及享有公司待遇下所获得创造创造。详细涉及:
1、员工在本职工作中做出创造创造。
2、员工在履行公司交付本职工作之外任务中所做出创造创造。
3、重要运用公司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对外公开技术资料所完毕创造创造。
4、员工离职或内部调动工作后一年内做出,与其在我司所承担本职工作或我司分派任务关于创造创造,其个人申请专利权利属于我司。
5、员工离开公司时,不得将我司专利技术资料带离,并且在一年内不得将应属于我司申请创造创造申请个人专利。
6、员工在业余时间内,在没运用我司物质技术条件(涉及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技术资料等)前提下,并且与本职工作或分派任务无关创造创造,则视为非职务创造创造,申请专利权利属于创造人或者设计人。
五 专利权属划分
职务创造专利权属划分: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归公司所有。专利创造人享有签名权,创造人可签名多人,按人员对专利项目重要性排序。
六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1、综合部为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2、负责与公司合伙代理机构接洽,涉及: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及域名等)查询、申请、合同订立、费用缴费、跟进及维护、知识产权纠纷和诉讼等事宜。
七 专利申请
1、建立专利内部评审机制,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技术研发部负责人、综合部负责人构成评审小组,负责从技术和保密角度对员工提出专利进行内部审核。内部无法审核项目,由人事行政部联系代理机构。
2、对经审核后不适合申请,应向创造人讲清因素、妥善解决。
3、员工提出专利申请并通过内部审核后,由员工提供详细专利申请文献(撰写技术交底书),由综合部联系代理机构进行专利查新、撰写及提出申请。员工本人不得自行联系代理机构。
4、专利创造人应协助公司专利管理部门(综合部)进行专利申请和维护。
5、员工撰写技术交底书,参照《专利申请模板》:见附件1。
八 奖励办法
职务创造经由员工提出专利申请,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后,公司对创造人予以奖励。奖励办法:
1、创造专利:每项予以奖金5000元。奖金分三次发放:收到专利受理告知书后公司予以专利创造人奖励1500元,进入专利实际审查阶段再奖励1500元,专利授权后奖励元。
2、实用新型专利:每项予以奖金2500元。收到专利受理告知书后公司予以专利创造人奖励1000元,专利授权后奖励1500元。
3、外观专利:每项予以奖金1000元。收到专利受理告知书后公司予以专利创造人奖励500元,
专利授权后奖励500元。
4、在公司此后实行绩效考核、技术职级评估、职务晋升等方面对专利创造人予以优先考虑。其中,授权专利参照权重应高于受理阶段参照权重,创造专利参照权重应高于其她专利参照权重。
5、对技术上产生重大突破职务创造专利,经公司专利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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