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
本着如下3个目,特制定本规定。
1.使对供应商管理有章可循。
2.及时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和评价,勉励供应商提高供应质量。
3.定期与供应商进行互访,保持良好供应关系,保证我司采购顺利进行。
第2条 合用范畴
凡我司关于供应商管理有关事项,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规定进行解决。
第3条 管理职责
我司供应商管理由采购部负责,生产部、质量部和财务部等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2章 供应商管理原则和有关制度
第4条 供应商开发原则
1.供应商开发程序涉及供应商资讯收集、供应商基本资料表填写、供应商接洽、供应商问卷调查、样品鉴定、提出供应商调查申请。
2.供应商开发基本准则是“QCDS”原则,也就是质量、成本、交付与服务并重原则。
第5条 供应商调查原则和管理制度
1.由采购部牵头构成供应商调查小组,分别对供应商价格、品质、技术、生产管理等作出审核,选出合格供应商。
2.供应商调查必要秉承公平、公正原则,以免我司利益受到侵害。
第6条 供应商考核与监督原则
1.与供应商订立合约之后,应当定期、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考核。
2.供应商考核成果将用于对供应商评级,依照级别实行不同管理,以协助落后供应商进行改进,勉励供应商提供更好产品和服务。
3.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及时解除与不合格供应商供应合伙合同,增长合格供应商供应。
第7条 供应商关系管理原则
采购部必要与供应商保持一定频率互访,以增进与供应商建立起战略关系,保证其对我司战略供应。
第3章 供应商考核与监督管理
第8条 考核对象
凡列入我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单”所有供应商均为我司供应商监督与考核对象。
第9条 考核项目
采购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合格供应商就品质、交货日期、价格、服务等项目作出评价。
第10条 考核频率
1.采购专人应负责对核心、重要材料供应商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对普通材料供应商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2.采购专人负责对所有供应商每半年进行一次总评,列出各个供应商评价级别,依照规定进行奖惩。
3.采购主管负责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查,复查流程和供应商调查相似。
4.如果供应商浮现品质、交货日期、价格、服务等方面重大问题时,可以随时对其进行复查。
第11条 考核原则
采购部在进行供应商考核与评价时,应综合考虑如下6个方面原则,择优选用。
1.供应商与否具备合法经营允许证,与否具备必要资金能力。
2.生产管理水平与否先进,能否进行弹性供货。
3.与否具备足够生产能力,与否可以满足我司持续需求以及进一步扩大生产需要。
4.与否有详细售后服务办法并且令人满意。
5.之前供应产品质量与否符合我公司规定。
第12条 考核办法
1.主观法
主观法依照个人印象和经验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根据比较笼统,适合于采购人员在对供应商进行初评时使用。
2.客观法
客观法根据事先制定原则或准则对供应商进行量化考核、审定,具备涉及调查表法、现场打分评比、供应商体现考核、供应商综合审核以及总体成本法等。
第13条 评分制度
公司对供应商试行评分分级制度,对供应商考核项目涉及质量、交货期、服务、价格水平等各方面内容。
第14条 考核成果解决
供应商管理新规制度采购新规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