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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版号
零售业务催收管理办法
生效日期 xxxx 年xx月XX日
1. 目的和依据
本管理办法描述了 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零售信贷 业务中对逾期客户催收的标准操作流程。
2. 适用范围
涉及部门及员工员工都应按照本规程履行日常职责。
3. 术语定义
第一阶段催收:第1至第30个逾期日之间的期限被定义为“第一阶
段催收”
第二阶段催收:在第30和第60个逾期日之间的期限被定义为 “第二 阶段催收”。
标准催收程序:初期催收的日常操作过程,适用于催收电话,催收信 函,延期罚款和滞纳金。
预警程序:预警程序规定了涉及启动预警的事由和拟采取的措施。
清收费:如果成功催收,从欠款账户中按一定比例征收一笔费用。
坏账准备金:在拖欠债款或全部或部分待结款项未偿清的情况下,应 计提适当的准备金。该准备金将在最佳估值条件下对抵押车辆做出估价。 将根据欠款账户的每辆抵押车辆专门设置准备金。
存档:对与催收活动相关的信件和文件进行整理、归档、保存。
该程序规定了初期催收的日常操作过程,适用于催收电话,催收 信函,延期罚款和滞纳金。
定义:第1至第3 0个逾期日之间的期限被定义为“第一阶段催 收”
职责:贷后管理部
逾期日
催账
催账
机构
记录
后续措施
第2个
第1次电话
贷后
在系统
•如果借款人/共冋借款人/
逾期日
•打给借款
管理
中记录
担保人作出支付承诺,应将
人/共同借
部-电
电话通
其记录在系统中,并检查汇
款人/担保
话服
信记录
入款项交易。
人
务岗
•如果不能联系到借款人/
•询问逾期
共冋借款人/担保人,应在
付款的原因
随后的3个工作日继续打
•催促借款
电话联系客户
人/共同借
•如果在第4个逾期日既
款人/担保
未能与借款人/共冋借款人
人付款
也未能与担保人取得联系,
•再次确认
应进入预警程序。
直接扣款账
户信息
•通知催收 和违约后果
第10个
第1圭寸催收
贷后
系统自
•如顺利发出催收信,系统
逾期日
信
管理
动记录
自动记录发信历史记录。
•寄给借款
部
发信历
人/共同借
史
款人/担保
在系统
•如出现退信情况,贷后管
人
中记录
理部应联系借款人/共冋借
电话通
款人/担保人,以澄清和更
信记录
新系统中的通信地址。
第15个
第2次电话
贷后
在系统
•如果借款人/共冋借款人/
逾期日
管理
中记录
担保人作出支付承诺,应将
部-电
电话通
其记录在系统中,并检查汇
话服
信记录
入款项交易。
•联系借款
务岗
•如果不能联系到借款人/
人/共同借
共冋借款人/担保人,应在
款人/担保
随后的3个工作日继续打
人
电话联系客户。
•询问逾期
•如果在第17个逾期日既
付款的原因
未能与借款人/共冋借款人
•提及客户 之前的承 诺,并敦促 借款人/共 同借款人/ 担保人付款
•通知第1 封信已发 出,并确认 通信地址
•通知催收 和违约后果
也未能与担保人取得联系, 应进入“预警”程序。
审查客户的 中录
贷后 管理 部-催 收岗
在系统
中记录
情况
•如果客户的中录出现人民银行规 定的重大不良行为,进入
“预警”程序。
第2 2 个逾期 日
第3次电话
•催促借款
人/共同借 款人/担保 人付款
•通知催收
贷后 管理 部-电 话服 务岗
在系统 中记录 电话通 信记录
•如果借款人/共冋借款人/ 担保人作出支付承诺,应将 其记录在系统中,并检查汇 入款项交易。
•如果不能联系到借款人/ 共冋借款人/担保人,应在
和违约后果
随后的3个工作日继续打
电话联系客户。
•如果在第2 4个逾期日既 未能与借款人/共冋借款人 也未能与担保人取得联系, 应进入“预警”程序。
第27个
逾期日
第2封催账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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