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预制桩桩基施工补充合同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年 月 日订立
签 定 本 合 同 前 须 知
您已具备签定合同法律常识
您已所有详细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已熟知其含义
您确认本合同中手写内容与打印内容均属双方真实意
愿表达,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您确认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原则下签定本合同
您已确认自己有权在本合同上签字,贵公司有权在本合同上盖
章
您已保证提交所有资料、证件(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
务登记证等)、印章、签字是真实、合法、有效
您已确知任何欺诈、违法行为将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 您将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善意签定并依约履行本合同
备注阐明及订立合同规定:
本合同为范本合同,各项目公司工程部根椐自身实际状况修改其间有关数据,并由经办人---工程部经理---项目审计部---办公室---财务部---分管副总---项目总经理审核签字(附合同审核单);合同应按工期进度筹划提前完毕(以****星辰为例,必要在订立《土地合同》后20天内完毕);并由工程部送达承包方(以****星辰为例,必要在订立《土地合同》后20日内送达对方),以利合同洽谈工作;送达承包方时应规定对方予以签收,签收单留存工程部。勘探合同必要在筹划工期时限内完毕(以****星辰为例,必要在订立《土地合同》后30天内订立完毕)
在订立该合同之前,必要向对方索取对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码证等复印件,确认其真实性后规定对方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福州****桩基工程施工补充合同
委托方: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如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福建****基本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如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福州****”住宅社区预制桩基工程施工承发包事项,依照《合同法》及本工程详细状况,经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合同,双方须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及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福州****住宅社区1#--7#、9#、12#楼(共9幢)静压预制管桩基本工程。
2、施工地点:晋安区古环路北侧
二、承包范畴及形式:
1、乙方承包范畴:福州****住宅社区1#--7#、9#、12#楼(共9幢)静压预制管桩工程管外径(95㎜厚)约 25000 m;详细工程量以现场施工记录签证为准,压桩力按设计规定。
2、本工程承包形式以包工包料一次性包干(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内业资料、包验收等)。
3、管桩由乙方负责采购至工地现场。管桩采购单价按:Ф400-95型桩72元/m包干。包干价中含管桩采购、运送、装卸、税收及一切附加费用。用量按现场施工记录签证中配桩长度为准(即砍桩材料款由甲方承担)。
4、Ф400-95型静压预制管桩每米按人民币30元/米包干施工。包干价中含每根桩探桩3米以上探桩费用、地下障碍物清除、场内暂时行车道路铺设、施工大门、桩场内运送、桩位放样、压桩、非地下室送桩、电焊接桩、地面以上砍桩、压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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