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书
施
工
合
同
发包单位:
分包单位:
签定日期:08月 15日
建设工程合同书
发包方(如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如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结合本工程详细状况,通过双方和谐协商达到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第1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民顺小学校园某些围墙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深圳
工程内容:
铁艺栏杆制作运送及安装;
质量规定:符合图纸设计规定,满足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规定
工程内容:*25*2方钢;上配铸铁凸锐栏杆头
*25*2方管栅栏铁艺拼花
、刷红丹防锈漆二遍
第2条 合同文献使用语言文字、原则和法律
合同语言:汉语
合用原则:符合设计及其他技术规定和公司有关原则。
合用法律法规:《合同法》、《建筑法》
第3条 工程承包范畴及方式
承包范畴:
按甲方确认设计图纸进行:
铁艺栏杆制作加工,运送及安装。(不含基本及预埋板)
承包方式:
凡属乙方承包范畴内分项工程,由乙方采用包工、包料、包制造、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资料、包住宿总承包方式承建。
第4条 合同工期: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施工现场提交给乙方。膜进场时间为: 月 日,安排工人进场,安装工期30天。如果甲方延期将施工现场将至乙方,乙方材料进场时间顺延。
如遇下列因素,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延误工期责任:
1、甲方不按期提供施工条件及因各种因素不能提供施工条件;
2、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
3、非乙方因素停电导致停工合计超过8小时;
4、道路不畅通导致乙方汽车运送到达不了施工现场;
5、人力所不可抗拒自然因素所导致工期延误,如:地震、台风等;
开工及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照合同商定进场施工日期进行施工,乙方如不能按期开工,应当不迟于商定施工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施工理由和规定。甲方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如甲方在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批准乙方规定,工期相应顺延。如甲方不批准延期规定,工期不予顺延。
2、因甲方因素不能按照合同商定进场日期开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推迟施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
暂停施工:
1、因甲方因素导致停工,由甲方承担责任,补偿乙方由此导致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2、因乙方因素导致停工,由乙方承担责任,补偿甲方由此导致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因如下因素导致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按商定期间提供各项施工条件。
(2)不可抗力因素。
(3)合同商定或甲方批准顺延其她状况。
第5条 甲方工作
铁艺栏杆综合项目施工合同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