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家俱企业需摆脱烧钱困境, 建立属于自己体系, 家俱电商已经迎来了发展春天, 越来也多家居企业开始进行互联网思维发展, 而且, 据58传媒广告联盟数据显示, 家装线上用户量达1。5亿, 线上家装行业潜在市场过万亿, 家俱市场潜在收益让每个家俱电商开始“疯狂起来”, 经过有效定制化服务以及物流产业保障, 线上与线下O2O营销成为家俱电商发展关键所在, 在互联网思维引导之下, 整个市场将向着多元化方向发展。
一、 电子协议服务商选择
从电子协议缔约用户对于签订电子协议有效性、 便捷性双关键求能够看出, 使用真正意义上、 可替换纸质协议电子协议, 对于技术和法律服务两方面要求都很高。所以选择一家很好第三方电子协议服务提供商不失为明智之举。电子协议服务提供商电子协议运行规范必需符合商务部标准、 可靠电子署名技术标准必需符合工信部MMEC标准。其提供第三方电子缔约系统通常必需含有电子协议签署、 电子协议提取、 电子协议存放、 电子协议验真等四方面功效, 以及含有数字证书(买卖盾)服务、 电子物证判定服务、 电子商务纠纷调解服务等电子协议保障服务体系。
二、 什么是电子协议法律效力?
伴随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众多信息化领先企业越来越倾向于采取签署电子协议方法快速锁定用户、 降低成本、 提升竞争力。不过因为电子协议准入门槛较高, 包含到安全、 技术和法律等多个专业领域, 现在真正了解人却不多。
广义上“电子协议”有很多个, 不过含有真正法律效力电子协议非常少。市场上充斥着使用水印、 PDF署名、 可视化图章甚至是PS后所谓“电子协议”......这些往往是李鬼多于李逵, 统统不含有司法效力。而企业签署电子协议必需要含有法律效力。那么我们第一步要搞清楚什么是电子协议法律效力。电子协议到底应该含有哪些法律效力呢?
在家俱行业互联网转型之前, 消费者对于家俱购置通常是经过实体店精挑细选, 不过, 因为物流限制, 以及消费路径限制, 家俱展现出样式陈旧, 风格老化现象, 不过, 伴随互联网时代以及物流迅猛发展, 互联网线上销售已经成为一个家俱发展与销售规范, 用户不仅仅局限于对于家俱样式追求, 更多是期望展现属于自己个性化追求, 定制时代已经到来, 经过有效互联网思维以及定制化服务更多展示家俱电商风采, 强大物流支持也成为家俱电约定制服务华丽回归关键手段。
1、 首先是电子协议签订法律效力。
电子协议也是协议。那么对于协议签订, 《中国协议法》第三条明确要求: “协议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一方不得将自己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因为互联网特殊属性, 所以在网上签订电子协议一方假如采取强势手段行使对电子协议签订过程中技术管辖权, 那就相当于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 其电子协议公正性常常遭到质疑而被推翻。所以《中国协议法》第十六条同时还要求, “采取数据电文形式签订协议”, 可采取“指定特定系统”。所以商务部在《电子协议在线签订步骤规范》强调指出, 经过第三方(电子协议服务提供商)电子协议签订系统中签订电子协议才能确保其过程公正性和结果有效性。
2、 其次是电子协议署名法律效力。
除了签订电子协议过程有法律要求以外, 签订电子协议所采取技术手段也有明确和严格法律要求。依据《中国电子署名法》第十四条: “可靠电子署名与手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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