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鉴于:
1、 甲方在陕西省含有良好社会资源, 乙方在政府要求出具三到五家关联企业配合摘牌情况下, 甲方能够确保乙方项目企业在无其她竞争, 经过关联企业共同配合围标情况下取得位于咸阳市土地(以下简称“目标土地”), 招拍挂前, 乙方提前注册关联企业。
2、 乙方为专注于高品质物业开发房地产企业, 拥有完善组织架构和高效管理及运行团体。
为优化资源配置, 达成共赢目,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 就目标土地合作相关事宜达成以下约定, 以资双方信守。
第一条 甲方披露目标土地概况
目标土地座落于 , 净用地面积 , 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 , 建筑密度不高于 , 无其她(政府部门特殊额外)配套建设要求, 无限高要求。
目标土地现实状况
抵押情况: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 目标土地无任何抵押、 担保等;
本条所述目标土地情况系甲方向乙方承诺和确保, 甲方确保上述披露信息均真实、 正确、 完整。
第二条 合作方法
甲乙双方共同成立新企业(以下简称“项目企业”)作为目标土地竞买主体, 甲乙双方依据协议溢价总额所占金额实际持有项目企业对应股份。
甲方协调政府和相关部门与 月 日前对目标土地“招拍挂”(以“招拍挂”公告时间为准)。目标土地公告以后, 项目企业经过乙方几家关联企业配合围标方法取得目标土地, 并向政府部门缴纳取得目标土地各项土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 土地契税)。
项目企业取得目标土地后(即目标土地载为项目企业), 乙方根据甲乙双方约定价格回购甲方所持股份, 甲方将其持有项目企业全部股权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交易对价
乙方取得目标土地交易价款包含以下两个部分:
(1)、 项目企业经过“定向摘牌”方法取得目标土地土地出让金不超出 万元以下/亩;
(2)、 乙方取得甲方持有项目企业全部股权回购交易价款(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款)为 万元/亩, 股权转让款= 万元×目标土地净用地面积(以目标土地载面积为准)。
双方确定, 股权转让款与目标土地计划指标, 土地出让金相关, 万元以下/亩, 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不负担任何违约责任, 甲方应自乙方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无条件配合乙方解除资金共管手续, 若乙方选择继续合作, 则乙方有权调整股权转让款。
第四条 资金共管及支付
资金共管
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甲乙双方共同成立项目企业后, 乙方向项目企业开立银行账户(甲方监章)划转人民币 万元作为诚意金, 起利息归乙方那个全部。
甲方确保乙方 月底之前与政府签署“框架协议”, 甲方将前期工作完善, 安排乙方与政府部门对接, 确定工组步骤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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