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村庄:农村新兴经济精英的社会责任——以浙江省永康市的私营企业主治村为例作者:卢福营《社会科学》 2008 年第 12期浙江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农村私营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农村私营企业主作为一个新社会群体迅速崛起, 积极参与村庄政治生活, 甚至主政村庄。治理村庄是农村新兴经济精英的一种社会责任, 也私营企业主社会责任的最新发展, 具有深厚的社会基础。它是农村个私非农经济发展、农村社会成员分化、乡村文化变迁的必然; 又是国家建构现代农村经济、现代农村基层民主的产物; 也是村民的发展期待、村庄的维权期待、派系的利益期待等多种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改革以来, 私营企业主等新兴经济精英在农村迅速崛起, 他们积极参与村庄政治生活, 甚至主政村庄, 成为村庄治理者。特别是在浙江等民营经济发达的地区, 私营企业主治理村庄逐渐成为一种普遍性的社会现象。从一定意义上说, 治理村庄是社会赋予农村新兴经济精英的一种社会责任, 也是私营企业主社会责任的最新发展,值得人们的关注。本文拟以浙江永康市的私营企业主治村为例,就此做些初步研究。一、农村新兴经济精英的参与和主政私营企业主等新兴经济精英是当代中国政治参与积极性最高的群体之一。新兴经济精英特别是私营企业主基于经济地位之上的社会参与和政治期许, 已经成为多学科学者关注和研究的对象。董明的《政治格局中的私营企业主阶层》、赵丽江的《中国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陈光金的《私营企业主的社会来源、阶层意识与政治—社会参与分析》、朱光磊和杨立武的《中国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形式、特点、意义和限度》、李宝梁的《从超经济强制到关系性合意——对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过程的一种分析》、周炳泉的《“先富群体”竞选“村官”现象的调查与思考》, 以及德国学者托马斯?海贝勒的《作为战略群体的企业家—中国私营企业家阶层的社会与政治功能研究》等, 对私营企业主等新兴经济精英的政治——社会参与的作用和意义、形式和途径、动机和目标、环境和依据、特点和类型等做出了不同角度和不同程度的现象描述和理论分析。[①] 但是,现有的研究主要以城市私营企业主为考察对象,常常忽略农村私营企业主这一具有相对独立利益和参与需求的特殊群体的参与问题,特别是对农村私营企业主参与村庄治理的研究极其薄弱。现有不多的研究也主要局限于村委会选举中的私营企业主参与, 对村务决策、管理和监督等后选举阶段村庄治理中私营企业主参与特别是主政的研究更为稀少。后选举阶段的新兴经济精英参与和主政势必对村庄治理产生深刻影响,形成独特的乡村精英治理模式,迫切需要在理论上做出论证、解释和指导。浙江省永康市是一个民营经济相对发达的县域,目前私营企业已占全市企业的 90% 以上。与此相应, 私营企业主产生较早且数量较大。在该市, 农村私营企业主不仅仅是一支活跃的经济力量, 而且也是最具政治活力的社会群体。从 20 世纪 80 年代初起, 他们就积极参与农村政治生活, 介入村庄治理过程, 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了独特的治理绩效。正是基于这一事实,永康市党政领导解放思想,在 199 4 年果断地做出了“培养建设一支企业家型的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的决策,积极倡导私营企业主治村。在地方政策引导和激励下,农村私营企业主纷纷加入竞争村干部特别是村委会主任和党支部书记的行列。从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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