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鹏程木业有限公司销售内勤管理制度一、日常管理 1 、考勤制度内勤人员上班期间实行刷卡考勤制度,工作时间为上午 7:30-11:30 , 下午 13:00-17:00 。具体时间调整按人事部规定执行。 2 、会议制度每周五上午 8:00 召开销售会议,所有内勤及相关部门人员务必准时参,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迟到或未到者罚款 50 元。 3 、电话管理工作期间各部门固定电话必须有人接听, 内勤人员如有事外出或休假, 可将固话绑定到个人手机。绑定方法: *57* 手机号#; 解除方法: #57# 。内勤人员手机须随身携带, 不得关机、停机。如发现电话联络不上或故意不接电话者,罚款 50 元。 4 、请假制度销售内勤每月带薪休假四天,休假时间为每周六或周日,可根据工作情况自行安排。如因事请假, 必须出具书面假条, 经部门主管和营销总监签字后方可准假。如未请假自行休班者按旷工处理, 扣除当天工资并罚款 50 元。 5 、部门卫生销售内勤必须随时保持各自部门办公室内卫生整洁,桌面物品及档案柜文件应摆放整齐,销售总监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卫生状况较差的每次罚部门内勤人员 50 元。二、工作流程 1 、接单销售内勤接单, 必须严格按照《销售人员管理制度》中〈接单政策〉和〈下单流程〉条款执行。内勤人员接单后必须当天与业务员、客户以及车间之间进行核单。如果发生丢单漏单现象, 或不按上述规定执行的, 经核实后对内勤人员罚款 50 元。 2、核单核单内容: 客户名称、项目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含不含税, 含税的要核实开票名称)、金额、定金、合同、收货地址、收货人、联系方式、订单归属、发货日期等。核单对象:业务员,客户,车间。核单时间: 内勤人员接单后必须当天与业务员, 客户以及车间之间进行核单。如因不核单或核单错误造成生产或销售损失的,罚款 50元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下单内勤人员必须保证当天的订单核实后当天对车间下单并落实生产。如有无故拖延或者忘记下单的罚款 50元 4、跟单(生产情况) 根据客户需求确定发货日期, 并以此督促车间生产, 确保货物按约定的发货日期生产出库。 5、发货在有现货或者货物按照约定的日期生产出库后,及时到财务打单发货并将发货单送交物流部登记造册。三、档案管理 1、人员档案销售内勤必须做好本部门所有销售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人事档案、考核记录、入职离职手续、工资明细等。 2、资质合同资质: 各部门所需资质到售后服务部统一领取, 根据需要发放到业务员手中。资质包括: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检验报告、授权委托书、银行开户证明等。合同:各部门所需合同到售后服务部统一领取,统一编号, 统一发放, 统一保管, 督促业务员所签合同回传, 负责收缴合同原件及空白合同。 3、订单管理销售内勤每月必须对部门完成单进行归纳整理、分类、统计并存档。订单分类以车长为准, 车组业绩和各区域业绩按订单统计量为准。销售内勤必须每月 3 号做好上月订单统计工作。统计内容包括: 车组业绩、个人业绩、区域业绩、部门总业绩。并上交营销总监和总经理。每月 3 号把上月发货订单的详细信息整理后交总经理备案。逾期不交的罚款 50 元。 4、工资提成每月 10 号将本部门上月所有人员的工资及提成明细上交财务审核。逾期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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