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企业印章是企业正当存在标志,是企业权力象征。为了确保企业印章正当性、可靠性和严厉性,有效地维护企业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企业印章刻制
(一)企业印章刻制均须报企业经理/董事长审批。(见附件1《印章刻制申请表》)
(二)法人个人名章、行政章、财务章、协议章,由综合管理部开具企业介绍信统一到指定公安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形体、规格按国家相关要求实施,并经公安局立案。
(三)企业各部门专用章(人事章、生产章等),由各部门依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其形体、规格。
(四)未经企业董事长、经理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刻制本部门印章。
三、企业印章启用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统一在综合管理部留样保留,方便备查。(见附件2《印章保管记录表》)
(二)新印章启用前应由综合管理部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四、企业印章使用范围
企业印章关键包含企业公章、专题业务章(协议章、财务章、人事章、生产章)、董事长(法人)专用个人名章。企业全部印章必需按要求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企业公章使用范围关键为:
1 、企业对外签发文件。
2 、企业和相关单位联合签发文件。
3 、由企业出具证实及相关材料。
4 、企业对外提供财务汇报。
5 、企业章程、协议。
6 、职员调动。
7 、职员任免聘用。
8 、协议(协议)资金担保承诺书。
(二)企业协议专用章使用范围关键为:
1 、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 、各类经济协议、采购合相同。
(三)企业董事长(法人)个人名章,关键用于需加盖私章协议、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四)财务专用章,关键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五)企业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企业内部工作联络使用,不得对外。
五、企业印章管理职责
(一)企业董事长、经理
负责行政章使用审批工作。
(二)综合管理部
负责授权范围内印章使用审批工作。
(三)各部门责任人
负责各职能部门专用章审批工作。
(四)印章管理员
1、负责印章保管。
2、负责设置印章使用登记台帐。
3、负责印章使用审核工作。
4、负责制订所保管印章使用程序。
六、企业印章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管理
1、企业公章、协议专用章由综合管理部专员负责管理。
2、专题业务章(财务章、人事章等)由各部门指定专员负责管理。
3、法人个人名章,由企业指定财务管理中心专员负责管理。
4、各部门须将印章管理员名单报综合管理部立案。
5、印章管理员必需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她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她人,可由部门责任人指定专员替换,但必需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移交记录表。(见附件3《印章移交记录表》)
6、为确保资金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二)印章使用
1、印章使用必需严格遵照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根据印章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
2、印章使用由各管理员设置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见附件4《印章使用记录表》)
3、企业法人个人名章或部门总监私章由法人或总监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4、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
5、严禁职员私自将企业印章带出企业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申请表后,由分管领导及经理/董事长签批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使用后果负担一切责任。(见附件5《印章外带使用申请表》)
6、以企业名义签定协议、协议、订购单等,由专业人员审核,企业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需和印章一致,用印位置合适,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楚。)
7、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多种证实,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由综合管理部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实施登记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需已经填写完成,字迹须清楚、正确。
9、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实,必需持有效证件材料,经综合管理部责任人审批后,方可盖章。
(三)印章保管
1、印章保管须有统计,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同意人、图样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需安全可靠,须加锁保留,印章不可私自委托她人代管。
3、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立即上缴印章,并和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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