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实》管理制度
一、将领取《出生医学证实》编号统计存档,还要将签发出去医学证实按要求统一登记,并有新生儿父母领证署名。
二、报废《出生医学证实》不能自行销毁,应定时交
回发证单位,做到证孩相符。
三、应将颁发时间、数量、证件编号等逐一登记,颁发
人应署名,做到手续清楚。
四、领证、打证、使用专用章三项工作,不得集中在一
个科室或个人。产科负责打证,领取证件及专用章管理均由法人指定院办主管业务工作专员负责。如因《出生医学证实》管理不善而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据情节轻重,追究其单位法人及当事人行政或刑事责任。
五、《出生医学证实》应坚持实事求是标准,依据住院
统计及产妇签字打印。《出生医学证实》一经发出,一律不得重打或更改。
《出生医学证实》档案管理
产房为《出生医学证实》相关资料管理和归档责任主体,应根据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分类、整理、组卷、归档,编写案卷目录,库存配置,必需设备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尘、防高温等。
产房应该根据档案管理要求,将《出生医学证实》及其相关资料按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分类进行存档,永久保留。
《出生医学证实》签发制度
1. 《出生医学证实》由正、副和存档三部分组成,全部项目要写齐全,字迹清楚、内容正确。
2. 《出生医学证实》应该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数字符号打印或用碳素笔一次填写,外籍人士部分信息可用英文。
3. 审验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依据《出生医学证实》首次签发记录表签发。
4. 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委托书和领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出生医学证实》废证管理
加强废证管理,严格控制废证率,要建立废证登记本,认真登记废证编号、作废原因、登记日期、相关信息,并在三联上分辨标识作废,上报上级部门。
《出生医学证实》信息管理
产房信息统计、汇总、审核并逐层上报。根据上级要求填写《出生医学证实》当年申领数、首次签发数、废证数等信息,要正确了解各指标含义及指标间关系并认真填写,各指标不得出现空项,没有收据填“0”,认真审核后汇总上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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