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索引号:006939916/2011-00004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通知发布机构: 广东省林业局发文日期: 2011 年 03月 11日名称: 广东省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文号: 粤林[2011]21 号主题词: 林业十二五规划广东省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粤林[ 2011 ]2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各地级市林业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深圳市城管局、珠海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阳江市农业和林业局,各县(市、区)林业局,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广东省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广东省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广东省林业局二○一○年十二月前言林业具备生态、经济、社会、碳汇和文化五大功能, 是生态建设的主体, 是重要的公益事业, 又是重要的基础产业,肩负着优化生态和促进发展的双重使命,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009 年中央林业工作会议指出:“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林业 创新合作机制,加强交流合作 探索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加强林业行政管理机构与队伍能力建设 建立稳定林业资金投入机制 加快科技创新、推广与标准化体系建设 完善林业发展的市场体系 扩大林业对外开放 构建和完善惩防体系,为实施规划保驾护航附表 1 :广东省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重点生态工程表附表 2 :广东省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重点民生工程表第1章“十一五”林业发展简要回顾“十一五”时期是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广东林业面对台风和雨雪冰冻等特大自然灾害,主动抗击,降低损失,面对金融危机和全球气候变化,积极应对,化解风险。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林业局的支持指导下,全省各级林业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探索中前进、在改革中突破、在创新中发展,顺利完成林业“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和指标,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呈现全方位、多层次良好的发展态势。 主要成绩 造林绿化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 全省共完成造林面积 万亩( 其中人工造林 万亩, 迹地更新 万亩,低效林改造 万亩) ,中幼林抚育 万亩,封山育林 万亩。全省森林面积由 2005 年的 亿亩增加至 2010 年的 亿亩,森林覆盖率由 % 提高至 % ,森林蓄积量由 亿立方米增加至 亿立方米。全省参加全民义务植树的人数达 亿人次,植树 亿株。开展林业生态文明万村绿大行动,建成“林业生态文明村” 4297 个。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积极主动参与珠江三角洲地区绿道网建设, 基本建成直接承担的 公里省立绿道。全省各地日益重视植树造林工作, 采取有效措施加快绿化国土步伐,广州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东莞市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广宁、郁南、南澳、增城、罗定、梅县、乳源瑶族自治县、德庆等 8 个县(市)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县”,中共广东省委机关、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解放军 75200 部队等 14 个单位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在全国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中,广东省连续多年受到国家林业局表彰。 林业生态建设步伐加快“十一五”期间,广东省大力实施林分改造、水源涵养林、沿海防护林及红树林、绿色通道及农田林网、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生态防灾减灾、城市林业及森林公园、商品林基地建设等八大重点工程,并继续完善生态公益林管理,逐步统一并提高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建成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 万亩。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惠及全省 万农户、 万人口。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决定》, 积极创建林业生态县。全省已有东莞、中山、惠州、云浮等 4 市被评为“林业生态市”, 73 个县(市、区)被评为“林业生态县”,占全省 121 个县(市、区)的 % 。在 2008 年粤北雨雪冰冻灾害地区实施森林生态修复工程,共完成森林生态修复重建面积 万亩,使受灾地区森林重现生机。 2010 年,全省加大了森林抚育力度,对部分重点生态公益林中幼林进行抚育,加强了碳汇林业的发展和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制定了《广东应对气候变化林业行动方案》。 森林生态安全保护成绩斐然圆满完成了省人大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议案,营造生物防火林带 万公里,使全省防火林带总量达到 万公里,面积 万亩。组建了 41 支森林消防专业队和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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