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简介富士康科技集团是台湾鸿海科技集团在大陆投资兴办的高新科技企业。自 1988 年在深圳地区投资建厂以来,在集团总裁高台铭先生带领下,集团规模与实力迅速壮大,在大陆、台湾、日本、东南亚、印度及美洲、欧洲等地拥有上百家子公司和派驻机构,现有员工近 70万人。集团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跃居全球最大的电脑连接器、准系统生产商,至今连续十一年入选美国《商业周刊》全球信息技术公司 100 大排行榜,连续六年稳居中国内地出口企业 200 强第一名,连续八年雄踞台湾民营制造业龙头,连续四年保持全球第一大 EMS 厂商地位。 2007 年居《财富》全球 500 强第 154 名, 2008 年升至第 132 名。集团杰出的运营绩效和扎根大陆、深耕科技、厚植人才的投资策略,身为国家与地方领导肯定:胡锦涛、江泽民、温家宝等国家领导人多次莅临集团视察,给集团“扎根中国,运筹全球”以巨力支持。今天,集团正处于从“制造”到“科技”的转型历程中, 重点发展纳米科技、热传、纳米级量测、无线网略、绿色环保制程、 CAD/CAE 、光学镀膜、超精密复合/ 纳米级加工、 SMT 、网略晶片设计、e供应链等产业产品技术,使集团在纳米、金属、塑胶、陶瓷、热传导等材料领域取得巨大技术突破,建立集团在精密机械与模具、半导体、资讯、液晶显示、无线通信与网络等领域的产品与市场地位,进而在光机电整合的科技产业领域成为全球最重要的公司。集团投资大陆 20 年来,形成了富有自身特色的经营模式、运筹模式、育才模式与发展模式。未来富士康将继续深耕科技,广揽人才,为年轻人提供最佳学习与发展环境,持续攀登科技高峰。一:人员聘用与任用 1. 公司在招聘、升迁、绩效评估、薪酬、训练机会、解雇与退休等涉及人员管理等业务上,不因员工性别、年龄、残疾、国籍、宗教信仰、党派、出生地、民族、语言等之不同,而采取任何歧视行为。公司禁止在人员聘用过程中收取押金或压身份证等。 2. 应聘者经资料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综合考评等程序,合格后始得录用。 3. 录用后,公司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因管理需要,公司与员工订服务协议、承诺书、切结书等作为劳动合同之补充协议。 4. 劳动合同由员工亲笔签名,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本人各执一份。 5. 工作表现优秀的不铨叙员工,由各事业单位部级以上主管推荐提报参加铨叙晋级资格考试,考核通过者经事业群主管核准可转铨叙员工任用。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依合同之期限约定,经试用合格者,始得正式任用。三、考勤规定 :公司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 8小时,每周 5天,计 40小时;生产场所员工每工作 2小时, 给予 10-15 分钟工间休息时间,工作休息时间计正常工作时间;员工中餐、晚餐或夜宵用餐及休息时间均不得少于 1小时(不停机等特殊岗位不得少于半小时)。 2. 加班:因生产及业务订单之需要,员工依公司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外自愿工作,视为加班。经主管核准加班,公司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调休。加班费支付标准: A:周一至周五 8小时之外加班,加班费以基本工资的 倍计; B:周六至周日加班,加班费以基本工资的 2倍计; C:国家法定节日加班,加班费以基本公司的 3倍计。 :员工上下班应自觉遵守考勤规定,按时出勤刷卡,不得委托他人或代他人刷卡。 :员工因故不能正常出勤着应事先办理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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